第五节特异性免疫治疗的目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一、治疗目的
(一)改变变应性哮喘的疗程变应性哮喘的规范化治疗应该联合使用药物治疗和特异性免疫治疗。通过药物治疗控制哮喘患者的症状,而特异性免疫治疗能改变过敏性鼻炎哮喘综合症演变过程和改善预后,如通过降低对变应原的敏感性,减轻气道炎症反应,预防哮喘不可逆性的气道炎性损伤出现,通过抑制或消除气道炎症来减轻哮喘症状,减少哮喘患者的用药量,提高患者生命质量,从而改善变应性哮喘的预后,并有可能使一些哮喘患者得到治愈。(二)预防变应性哮喘发生
1.对于变应性鼻炎患者早期进行特异性免疫治疗,可以防止疾病进一步发展到变应性哮喘。据统计,变应性鼻炎患者进行常规特异性免疫治疗后,只有5%出现变应性哮喘,而不进行特异性免疫治疗者则有23-68%发展成为变应性哮喘。
2.特异性免疫治疗可以防止哮喘患者对新的变应原出现变态反应,提高机体对各种变应原的耐受性。以上几点对哮喘患儿尤其重要。长年的临床实践已经证实,特异性免疫治疗对儿童哮喘的疗效比成人显著,通过适当的特异性免疫治疗可以大大提高哮喘患儿的长期缓解率,并可防止患变应性鼻炎的儿童发展成变应性哮喘。通过特异性免疫治疗还可使特应性素质的患儿对相应变应原的耐受性大大提高,甚至受益终身。二、特异性免疫治疗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大多数变态反应学家认为特异性免疫治疗的适应证应该和长期预防性用药的适应证是相同的,即缓解期的抗炎治疗(包括吸入糖皮质激素或色甘酸钠等)与特异性免疫治疗可同步进行。辅助特异性免疫治疗可以改变包括过敏性鼻炎哮喘综合症在内的Ⅰ变态反应疾病的自然病程。由于变应性哮喘诱因多,特别是许多吸入性变应原很难避免,在目前我国居住条件还不完善时,完全避免吸入变应原对大多数患者来说还难以做到,因此,特异性免疫治疗在我国具有更广泛的适应证。变应性哮喘患者进行特异性免疫治疗前应考虑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确定病因
证实为IgE介导并已明确变应原的支气管哮喘患者,特别是一些难以避免的变应原所诱发的哮喘患者,应早期进行特异性免疫治疗。治疗前通过仔细询问病史、皮肤变应原试验、支气管激发试验,变应原-特异性IgE和变应原-特异性T细胞的测定,以明确变应原。超过三种完全不相关的变应原或变应原难以查清,或变应原可以避免的哮喘患者,则不主张进行特异性免疫治疗。
(二)病程
主张在哮喘的早期阶段进行,因为此时尚未发生气道不可逆性损伤。特异性免疫治疗可以改变其自然病程,减轻气道慢性炎症,避免气道不可逆损伤。
晚期患者经适当药物治疗后,其FEV1值仍低于预计值的70%,提示此时已存在气道不可逆损伤,不主张特异性免疫治疗。在病程晚期进行特异性免疫治疗疗效较差,且易激发严重副作用。
(三)病情
制定治疗方案前应判断哮喘患者病情的严重程度,结合其他因素分析是否适合特异性免疫治疗,并充分考虑特异性免疫治疗可能带来的好处以及风险和并发症。以下情况应考虑特异性免疫治疗:
(1)通过采用避免变应原措施或应用适当药物治疗后病情仍有进展或从变应性鼻炎发展到哮喘的患者。
(2)需每日用药物控制症状者。
(3)需常年使用预防用药者。
(4)通过吸入糖皮质激素和支气管解痉剂仍不能控制病情时。
以下情况不主张使用特异性免疫治疗:
(1)重度哮喘。哮喘越严重,疗效越差。
(2)合并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者。
(3)病情不稳定者。因为特异性免疫治疗有可能激发病情加重。
(四)年龄
对儿童哮喘的疗效优于成人哮喘。因为哮喘患儿病程短,未发生不可逆性的气道损伤,加上儿童的免疫系统发育尚不完善,可塑性较强,因此在儿童早期进行特异性免疫治疗有可能达到治愈的目的。一般主张年龄>5岁,但随着安全性的提高及使用非注射途径后,<5岁患儿亦不作禁忌,但应在有经验医师指导下进行,并密切观察,现场应有抢救措施,能迅速建立静脉通路等。
老年性哮喘患者疗效较差。由于老年性哮喘患者大多已发生气道不可逆性的炎性损伤或已经出现了不可逆性肺功能障碍,并且IgE介导的变态反应在老年性哮喘的发病机制中的重要性下降。加上老年患者往往合并心脏病或高血压等,特异性免疫治疗一旦发生意外反应,肾上腺素的使用受到限制。故老年性哮喘患者接受特异性免疫治疗的疗效/安全性比例较差,不主张使用。
(五)全身状况
有以下身体状况时,不宜使用特异性免疫治疗:
(1)孕妇。没有证据显示特异性免疫治疗有致畸作用,但合并妊娠的患者一般不主张开始特异性免疫治疗,但怀孕前如已进行特异性免疫治疗,也不必停药。
(2)合并严重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恶性肿瘤的患者。如病人伴有胶原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淋巴组织增生性疾病等较为严重的免疫性疾病时禁忌使用,以免加重病情;合并严重异位性皮炎者慎用。
(3)合并高血压、冠心病等不宜使用肾上腺素治疗的患者,禁忌使用。因为特异性免疫治疗可能引起全身过敏反应甚至过敏性休克,此类患者不能用肾上腺素进行急救,使危险性大大提高。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者亦不宜接受特异性免疫治疗。
(4)缺乏依从性患者不宜使用。成功的免疫治疗要求病人与医师配合,长期和定期接受治疗,完成疗程,如患者缺乏合作或有严重心理障碍不宜进行特异性免疫治疗。
综上所述,进行特异性免疫治疗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禁忌证,综合评价疗效与副作用之比,选择合适的病人达到最佳治疗效果,并避免严重副作用的出现。
第六节特异性免疫治疗的治疗方案特异性免疫治疗有几种不同的治疗方案。按给药途径可分为皮下注射途径及非注射途径。非注射途径又分为口服、舌下含服、气道吸入或透皮等。皮下注射途径是最常用的给药途径,沿用至今已经有80多年的历史。口服及舌下含服是目前研究较多的非注射途径,其主要优点是安全性好,无严重副作用,且使用方便,可在家庭中给药。按疗程可分为常年、季节前及突击疗法。以下主要介绍常年皮下注射法。
一、常年皮下注射法:
常年皮下注射法是经典的特异性免疫治疗方案。整个疗程分为剂量递次增加治疗(脱敏治疗)和剂量维持两个阶段。脱敏治疗阶段约需3-6个月,维持治疗阶段则需长达1-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一)剂量增加阶段
首先,应当确定需要脱敏的变应原种类及脱敏治疗的起始浓度,可以通过两种方法来确定起始浓度:一种是根据变应原皮肤试验时的反应强度,反应越强者则初次脱敏注射浓度应越低,反应较轻者则初次脱敏注射的浓度可适当提高。另一种方法为皮肤试验终点滴定法,当变应原皮试呈阳性反应后,再用多种不同浓度的稀释变应原为病人作一系列的皮内试验,观察病人到哪一级浓度皮试反应转为阴性。
剂量增加阶段通常每周两次,从起始注射浓度开始每次0.1ml、0.2ml……1.0ml,每种浓度注射10次,再提高10倍浓度依照以上方法注射,直到维持治疗阶段。随着变应原疫苗的进一步纯化和标准化,目前各地脱敏治疗的起始浓度均有增高的趋势。(二)维持治疗阶段
剂量维持阶段是指患者经剂量增加阶段后,由医师确定一个所能耐受的最大剂量来维持注射的一段时间。临床上维持剂量一般为5-20ug。维持剂量应个体化,对高度特应性素质病人其起始剂量及维持剂量均应相应减少,而对耐受性好的病人其剂量可相应提高。剂量维持阶段注射间隔时间水剂为每周一次,2-3年后可以隔周一次或每月一次。缓释制剂在维持阶段即为隔周一次,逐渐过度到每月一次。维持治疗的目的是维持和增加脱敏治疗阶段所取得的疗效。有关剂量维持阶段疗程应当多长仍有争议,一般认为在症状明显改善后应维持1-2年,总的疗程应5年左右,少于3年者容易复发。二、非注射途径特异性免疫疗法
非注射途径包括口服、舌下含服、经气道吸入和透皮等,临床应用也有数十年历史,由于当时研究结果疗效不够满意,故一直未得到重视。80年代,由于皮下注射法可能导致的致死性过敏性休克及注射给患者带来的不便,使人们重新重视非注射途径。目前的多项研究表明,口服及舌下含服的疗效较为肯定,特别对于哮喘儿童,其疗效与皮下注射法相似。欧洲国家在80年代已有多种经口变应原浸液正式在市场销售,1993年欧洲变态反应暨临床免疫学大会认为可以用经口(包括舌下含服)的给药途径替代传统的皮下注射。经口特异性免疫疗法较皮下注射的优点是:(1)安全,无严重副作用,尤其是过敏性休克。(2)无年龄限制,可用于特应性儿童的早期干预以预防变态反应性疾病,尤其2-5岁的儿童对注射特异性免疫疗法为非适应症者亦可使用。(3)使用方便,可以在家庭中进行,经口的剂型有滴剂、肠溶片、含片等。(4)舌下含服的特点在于舌下粘膜组织菲薄,含丰富的朗罕氏细胞,血供丰富,舌下给予变应原疫苗能迅速吸收,并可防止口服给药在胃内被各种消化酶和胃酸的破坏。经口免疫疗法除了调节Th1/Th2的平衡外,尚能在唾液中产生IgA的中和抗原,增加口腔耐受性。已有多项临床试验证明通过口服或舌下含服途径特异性免疫治疗可以减轻对尘螨过敏的支气管哮喘和变应原鼻炎患者的临床症状。口服变应原制剂通常需大剂量给药,最高剂量可达常规皮下注射量的4000倍,有报告口服大剂量制剂时出现全身荨麻疹及胃肠道反应。口服制剂因剂量大,故费用相对较高,限制其广泛推广。舌下含服较口服剂量为小,并避免了胃酸和胃蛋白酶对变应原制剂的破坏,直接经口腔粘膜吸收,故目前认为舌下含服较口服更合理。经气道吸入进行特异性免疫疗法是通过从低剂量向高剂量逐步吸入变应原制剂,提高支气管对变应原的免疫性和降低支气管对变应原的敏感性的一种方法。确定首次吸入剂量和剂量的递增速度决定治疗是否成功的关键,也是避免诱发支气管痉挛的关键。近年来研究表明吸入特异性免疫疗法可以取得与注射疗法相似的临床疗效,能提高气道对变应原的反应阈值并降低迟发相哮喘反应的严重程度,但较皮下注射容易诱导支气管痉挛,故目前临床不推荐使用。三、非常年特异性免疫疗法:
非常年特异性免疫疗法中有季节前免疫疗法及突击免疫疗法。由花粉过敏诱发的变应性哮喘通常呈季节性发作,这些患者往往难以接受常年性注射,可采用季节前治疗。季节前免疫治疗通常在发病季节前3~4个月开始,注射方法与常规特异性免疫治疗的脱敏阶段相似,使病人血中IgG在发病季节前增高到一定水平,在发病季节到来后即可以停止治疗。至次年发病季节前3~4个月再进行相同治疗,这样可以减少注射的次数和缩短用药时间,每年仅需注射3~4个月,疗效与常规特异性免疫治疗相仿,一般认为连续进行4~5年的季节前特异性免疫治疗后,可以使哮喘患者在以后的发病季节里,症状明显减轻甚至完全缓解。季节前特异性免疫疗法所需总的变应原剂量较常年用药者少,但在增加剂量过程中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机会较常年治疗者多,故安全性相对差。但由于减少了注射次数和和缩短了治疗时间,病人的依从性较好。
40年代就曾有人试用突击免疫疗法来缩短疗程,由于出现较严重的全身反应而终止了临床研究。近20年来随着变应原疫苗的高度纯化,使副作用明显减少,突击免疫疗法又逐渐进入临床。突击免疫疗法目前主要用于季节前脱敏治疗,有注射给药法、口服给药法和雾化给药法等多种给药途径,目前临床上主要是注射给药法,注射给药法又有多种给药方案,如三日脱敏注射法、每日多次注射法、逐日注射法。突击免疫治疗应住院治疗,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情况。由于突击免疫治疗具有潜在的危险性,特别是可以诱发迟发相哮喘反应,临床上应持慎重态度。
第七节具体实施方法及注意事项特异性免疫治疗如果使用不当,可能诱发哮喘严重发作或过敏性休克,甚至可以诱发死亡。因此进行特异性免疫治疗,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具体实施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对治疗机构的要求:
特异性免疫治疗应由经过专门训练的有经验医师进行,在进行特异性免疫治疗之前,应由该医师对病人作出病情诊断和病因诊断、确病人的致敏原及制定特异性免疫治疗方案。在剂量增加阶段由该医师进行指导,直到维持剂量阶段。特异性免疫治疗需要病人和医师密切合作。进行特异性免疫治疗的医师和护士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了解免疫制剂开发情况和治疗进展,并对注射、监测、急救等技术进行培训,治疗机构应具备抢救条件,包括配备氧气、输液等设备和相关的急救药物。二、对病人的要求:
在医师决定给病人进行特异性免疫治疗之前,应让病人了解特异性免疫治疗的原则、预期的效果、可能出现的副作用及具体用药日程、费用-疗效关系等。在病人同意特异性免疫治疗前告知病人以下几点:
1.特异性免疫治疗是通过定期接受变应原以增加病人对变应原的耐受性的一种治疗方法,故见效较慢,应坚持治疗。
2.特异性免疫治疗在剂量增加阶段需要几天或每周治疗,以后过度到隔周或每月一次,维持治疗至少3-5年。
3.特异性免疫治疗应和药物治疗同时进行。并注意避免变应原。
4.特异性免疫治疗具有潜在危险性,因此每次注射后应严密观察30分钟才可离开注射处。
获得病人同意后开始进行治疗,治疗期间,保持良好的医患关系是保证治疗顺利进行的前提。
进行特异性免疫治疗期间,尤其是剂量增加阶段应继续使用抗哮喘药物,特别是在注射的当天仍应常规服用抗哮喘药。在注射前及注射后30分钟,可观察病情变化,如测峰流速值。每次脱敏注射后的观察期间病人若出现任何症状均应告诉医师,在病人离开之前,应检查注射局部反应。离开后如果出现任何迟发相反应也应立即来院就诊。注射当天应避免剧烈运动、避免洗热水澡、避免接触相关变应原(特别是宠物),注射当天应随身携带抗哮喘药如吸入型β-受体激动剂。指导病人记录哮喘日记,内容包括哮喘发作情况、每日峰流速值、用药品种和剂量,特异性免疫治疗副作用的发生时间、表现、处理以及消失时间。三、剂量调节和病情监测:
(一)注射前:
1.每次注射前,医师应根据病人情况决定合适的注射剂量。应了解病人的以下情况:
(1)近期感染情况,特别是呼吸道感染;
(2)近期用药情况,特别是抗哮喘药、β-受体阻滞剂或ACE阻滞剂;
(3)最近一周内哮喘症状的严重程度和用药;
(4)最后一次注射后迟发性反应的情况,包括特点和严重程度(局部红斑、风团、全身反应及是否需用抗过敏药);
(5)变应原接触史(特别是动物皮毛和食物);
(6)异位性皮炎的严重程度。
2.以下情况应暂缓注射变应原疫苗:(1)峰流速<平时的70%。(2)一周内有呼吸道感染或最近三天内有伴发全身症状的其它疾病。(3)近期过敏性鼻炎哮喘综合症情恶化。(4)伴有变应性皮炎急性恶化。(5)使用β受体阻滞剂时。
3.以下情况不应增加剂量,可重复注射上次相同剂量:(1)注射部位有较严重的速发相局部反应,成人风团直径>5cm,12岁以下儿童>3cm。(2)注射部位有迟发相局部反应,风团直径>8cm。(3)剂量增加阶段两次注射期间超过规定的注射间隔时间。
4.以下情况应减少注射剂量:(1)出现全身性速发或迟发反应者。(2)接触环境中的变应原增加。(3)换用一批新的非标准化的变应原制剂时。
注射剂量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病人的安全是最重要的,因此特异性免疫治疗期间对剂量的增加应采取较为谨慎的态度。
注射前应仔细核对变应原疫苗的型号、浓度、剂量及有效期。医师和护士应经过专门训练,一旦出现严重副作用能立即进行抢救,并有现场抢救措施和药品。
(二)注射时:
应皮下注射,避免血管内、肌肉或皮内注射。用1ml的注射器,注射部位为上臂外侧三角肌下,注射角度为40。。如果需要注射一种以上变应原疫苗时,应分开单独注射,因为混合变应原制剂不易调节各变应原的剂量,故目前不主张用混合变应原制剂。各自单独的变应原制剂,可分别找到最佳的治疗剂量。一种以上变应原疫苗应在不同部位间隔30分钟以上进行。
(三)注射后:注射后病人应留在注射室观察30分钟,观察期间若有速发症状应立即报告。病人离开前,应观察局部反应,有条件者最好测峰流速。儿童在注射后应由成人伴随。病人应避免接触相关变应原、避免剧烈运动。如果出现副作用,医师应立即对病人进行处理,严密观察病人情况直至所有症状消失。早期认识副作用及立即进行适当治疗是避免发生致死性副作用的最好方法。万一出现迟发性反应,病人应立即去医院就诊。
四、终止治疗:
以下情况应终止特异性免疫治疗:(1)症状消失或明显减轻至少1-2年,总疗程至少3-5年。(2)维持治疗一年以上症状改善不明显者,说明特异性免疫治疗无效,可考虑停止治疗。(3)治疗过程中出现威胁生命的严重不良反应。(4)病人不合作,不能坚持按期接受治疗。(5)治疗过程中出现特异性免疫治疗禁忌证。第八节特异性免疫治疗的副作用及防治特异性免疫治疗可出现一些轻重不一的副作用,甚至是致死性的全身反应。副作用可分为局部反应和全身反应,从发生时相上可分为速发相(30分钟左右发生)和迟发相(30分钟后发生)反应。
一、局部反应:局部反应表现为注射局部皮肤红肿瘙痒、风团,速发相多在30分钟内发生,迟发相皮肤反应多在注射后3-12小时发生。用氢氧化铝吸附的缓释制剂易出现局部皮下硬结,经过一段时间会消散。局部反应发生较高,一般不需终止治疗,但有必要调节剂量,下次注射剂量不应继续增加。皮肤红肿明显者可外用激素软膏。皮下硬结持续存在或增大者,可考虑换用不含铝的制剂。二、全身反应:
有报告15000次注射中全身反应的发生率为0.1%。一般发生于注射后30分钟内,极少发生于30分钟以后。根据程度的轻重,全身反应一般分为三级:
1.非特异性反应:
可能是非IgE介导的反应,如烦燥、头疼、关节疼痛等,可对症处理。
2.轻度全身反应:
如轻度鼻炎或哮喘,皮疹,散在风团等,用β2激动剂吸入,抗组胺类药物处理即可缓解。
3.严重全身反应:包括全身性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重症哮喘发作,严重者甚至发生过敏性休克。应根据反应程度采用口服抗组胺类药物或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皮下注射肾上腺素等治疗。哮喘发作应配合吸入或口服β2受体激动剂等。如果气道阻塞明显导致通气不足或呼吸骤停应立即气管插管并且机械通气。
过敏性休克是全身反应中最严重的一种,患者快速出现一系列反应包括皮肤潮红、周身发痒、大风团状丘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血压下降、意识模糊、喉头水肿、气道阻塞甚至呼吸骤停,如处理不及时,会导致病人迅速死亡。故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应迅速识别并立即用肾上腺素皮下注射,同时立即建立静脉通路,静脉使用糖皮质激素。密切观察血压和脉搏,及时采用抗休克措施。呼吸困难者应吸氧和使用支气管解痉剂,必要时气管插管机械通气。过敏性休克抢救是否及时有效,直接关系到病人的生命,故医师和护士应经过专门训练,熟练掌握过敏性休克的抢救措施。在注射现场应具备必要的抢救设备如听诊器、血压计、静脉穿刺针、输液皮条、供氧装置、气管插管设备、1∶1000肾上腺素、静脉用糖皮质激素、抗组胺药、静脉用液体等。
英国药物安全委员会自1957年至1986年30年间共发现26例因特异性免疫治疗而致死的病例,其中5例发生于特异性免疫治疗开始后的18个月内。美国AAAL报告了1945-1985年40年间46例与特异性免疫治疗相关的死亡病例,其中30例有详细记录,30例中6例死亡发生于皮肤试验,24例发生于特异性免疫治疗期间。以后在1985-1989年间发生了17例死亡,其中11例发生于剂量增加阶段。
特异性免疫治疗发生全身反应的原因多种多样,以下几点是发生全身反应的危险因素:
(1)病情不稳定,处于哮喘严重发作期。
(2)近期接触大量变应原。
(3)患者对变应原高度敏感。
(4)服用β受体阻滞剂。
(5)改用新的未标准化的制剂。
(6)剂量调整不适当。
(7)剂量差错。
(8)操作不当,如误注入血管。
(9)注射后未能在注射室观察30分钟而离开医院或在家中自行注射。
全身反应多在剂量增加阶段注射较高浓度变应原疫苗时发生,但某些高度敏感者在低浓度注射阶段甚至皮肤试验时也会发生。因此当临床病史或皮试提示病人呈高度敏感时,首次注射药物浓度或皮试浓度应当降低。全身反应的发生率与变应原的纯化程度有关。目前,随着变应原疫苗的高度纯化及标准化,全身反应的发生率已明显下降。第九节特异性免疫治疗实验研究的新动向及临床研究的方向
一、实验研究的新动向:
目前,随着分子生物学尤其是分子免疫学的迅猛发展,分子克隆、基因工程和蛋白质分析等新技术逐渐应用于免疫治疗的研究,有关哮喘的免疫治疗出现了许多新概念和新模式。实验研究的重点集中在调整变应性哮喘患者的Th1/Th2细胞的平衡及免疫偏离。
(一)重组变应原及其衍生物用于特异性免疫治疗:通过基因工程技术获得重组变应原蛋白,为哮喘等变应性疾病的特异性免疫治疗提供了理想的制剂。许多重组变应原已能批量生产并商品化,其免疫学活性与天然变应原蛋白非常接近,而其致敏性较天然变应原蛋白明显减少,使特异性免疫治疗更加安全有效。目前主要有以下两种:1.非致敏性变应原多肽或片段
这类变应原多肽与IgE的结合能力明显下降,但仍含有刺激T细胞反应的氨基酸序列。目前正致力于研究变应原多肽能否代替传统变应原制剂使特异性免疫治疗更加安全有效。
2.非致敏性IgE结合半抗原
非致敏性IgE结合半抗原在局部与效应细胞结合,诱导IgG阻断抗体,从而在随后接触整个变应原蛋白时防止致敏细胞的激活,从而对整个变应原蛋白产生耐受。
(二)“DNA疫苗”的应用:“DNA疫苗”是正在兴起的一种全新的治疗模式。研究表明,将带有变应原基因片段的质粒表达载体或“裸露DNA”导入小鼠体内,可以达到免疫治疗的目的。导入极微量的变应原基因足以产生持久的免疫耐受效应。最近研究证实,这种作用与质粒中的特异性免疫刺激序列(ISS)有关,ISS是一段6核苷酸序列,5’侧为2个嘌呤,3’侧为2个嘧啶,中间的胞嘧啶为非甲基化形式,该结构又称为CpG结构。ISS-DNA具有广泛的免疫调节作用,能活化NK细胞、巨噬细胞和树突状细胞等抗原提呈细胞,能增强NK细胞的杀伤活性、巨噬细胞的吞噬作用,并增强细胞毒性T细胞反应,使Th1细胞因子IL-12和IFN-γ等产生增加,从而抑制Th2细胞产生IL-4和IL-5。ISS-DNA可下调已经存在的抗原介导的Th2反应,诱导Th2反应向Th1反应转变,对相同抗原再次激发所引起的反应产生保护作用。BroidD等研究表明,卵蛋白致敏哮喘模型小鼠,经ISS-DNA处理后再给予卵蛋白激发,其嗜酸性粒细胞气道浸润和气道高反应性均明显抑制,伴有IL-4和IL-5产生减少和IFN-γ产生增加。与传统的脱敏治疗相比,“DNA疫苗”有很大的优越性。首先,只有少量致敏原被宿主转染的细胞分泌,不足以引起Ⅰ型变态反应。其次,疗效维持时间长。用质粒DNA注射实验小鼠,6个月内均能检测到过敏原的产生。再次,通过调控过敏基因,可以去除对宿主转染细胞有杀伤性的成分,如酶活性的抗原。第四,插入含CpG结构的质粒DNA,诱导更加强烈的抗原特异性Th1反应,即使在Th2反应已经存在的情况下,亦能促使Th2反应向Th1反应转变。二、临床研究的方向:
特异性免疫治疗应用于临床已经有近90年的历史,其适应证、禁忌证、治疗方案、疗效及变应原的标准化等已成为国际通则,目前,WHO把特异性免疫治疗的临床研究方向集中于以下几点:(1)费用-疗效问题(2)生命质量和病人的满足状况(3)特异性免疫治疗与药物治疗的比较(4)特异性免疫治疗合并药物治疗的疗效(5)特异性免疫治疗的最佳剂量及最佳疗程(6)降低哮喘发作程度,减少住院和急诊次数(7)防止由过敏性鼻炎发展成哮喘(8)改变变应性鼻炎或哮喘的自然病程(9)特异性免疫治疗停药后的远期疗效(10)对动物过敏反应的疗效和安全性(11)职业性变态反应的疗效和安全性(12)5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