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疾病百科> 正文

哪些心房颤动患者不宜转复为窦性心律

2016-07-05 互联网 A +

病情危急且不稳定,如严重心功能不全或风湿性活动,严重电解质紊乱和酸碱不平衡。

(1)引起房颤的可驱除病因未予纠正者,如洋地黄中毒、低钾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未完全缓解、二尖辨狭窄瓣口面积大于1.5cm2未予纠正、高血压仍大于140/90mmHg、冠心病一支以上主要冠脉仍狭窄大于50%~75%、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左室流出道压力阶差仍大于50mmHg以及预激综合征末进行根治性射频消融治疗等患者。

(2)房颤持续时间大于2~5年。特别是伴有心脏明显增大者,如心胸比例大于0.55,左房内径大于45~50mm。

(3)超声心动图等检查发现心房血栓或2个月内发生动脉栓塞事件者,如脑栓塞、体循环栓塞、冠状动脉栓塞、肾动脉栓塞等。

(4)房颤伴心室率缓慢(小于60次/分),疑有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或严重房室传导阻滞者。

(5)不能耐受长期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维持窦性心律治疗,如易出现胺碘酮、普罗帕酮等药物毒副作用者。

(6)以往房颤复律后,经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仍维持窦律大于3个月者。

(7)年龄大于70岁的老年人等。

以上情况慎重考虑不适于或需延期电转复。

(责任编辑:jbwq)

分享

新浪微博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腾讯QQ

相关文章

推荐专家

健康助手

手足口病骨质疏松包皮过长月经不调

支气管炎神经衰弱皮肤过敏失眠抑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