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疾病百科> 正文

急慢性疾病未愈时应延缓受孕

2016-05-12 求医网 A +

急慢性疾病未愈时应延缓受孕

患有某些急、慢性疾病者应暂缓受孕。如急性发热、感染、传染性及过敏性疾病(如急性肝炎、结核、支气管哮喘等)。女性若患有慢性肾炎、心脏病、高血压,应在急性疾病治愈后或慢性疾病稳定时再受孕,同时应根据疾病的轻重和对孕妈妈及胎儿的影响,由医生决定是否能怀孕。

糖尿病患者慎重怀孕

糖尿病患者一旦怀孕,病情变化往往会很大,如果治疗不及时,还可能引发其他感染,很容易出现酸中毒,给孕妈妈和胎儿带来危险。怀孕期间还会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可能导致流产、早产,严重者可能出现死胎现象。另外,巨大儿和畸形儿的比例也会升高。

(责任编辑:jbwq)

分享

新浪微博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腾讯QQ

相关文章

推荐专家

健康助手

手足口病骨质疏松包皮过长月经不调

支气管炎神经衰弱皮肤过敏失眠抑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