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神分裂症的治疗中有一个说法,那就是三个月为一个疗程。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吗?这需要看专家是如何说的。不过,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是以症状消除为标准的,单纯的追求疗程的时间长短没有太大的意义。
对于三个月一疗程的说法,专家的解释是,精神科的药物治疗并无固定的疗程,所谓“三个月一个疗程”只是说,精神分裂症患者一般的住院时间是三个月。
这三个月的治疗可分为三个阶段,可以称为“住院三步曲”。第一步是急性治疗期。患者住院之后,首先要了解和熟悉病房环境,消除其恐惧或敌对心理,还要使用较大剂量的药物,使那些过度兴奋、躁动的患者尽快安静下来。此期一般需要2-4周;第二步是完全治愈期。患者在相对安静、合作的前提下,系统地接受治疗,直至精神症状完全消失、自知力完全恢复。这是最主要的治疗阶段,根据患者的病情轻重以及对药物的反应不同,此期可长可短,一般为6-8周;第三步是调药巩固期。病情达到临床痊愈之后,需要在医院里巩固2-4周,然后酌情调整药量,准备出院。
可见,对于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来说,多长时间为一个疗程的说法并没有多少根据。精神分裂症病人到底需要住院多久是需要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来定的,三个月只是一个一般的说法,有的病人可能要住更长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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