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慢阻肺具有气流受限,且呈不完全可逆的基本特点,在综合防治措施中,特别强调支气管舒张剂和抗炎剂的应用。慢阻肺全球倡议据此提出根据病情轻重,应用支气管舒张剂和抗炎剂的阶梯治疗方案。
0期(高危期)
肺功能在正常范围,尚未形成气流受限,应注意采取预防措施,如避免危险因素(戒烟等)和预防反复呼吸道感染。
ⅰ期(轻度)
按需使用支气管舒张剂。主要指近期出现气促加重等征象时,随时使用支气管舒张剂,如短效或速效β2受体激动剂。
ⅱ期和ⅲ期(中度和重度)
需要规则应用一种支气管舒张剂,如抗胆碱药,长效β2受体激动剂或茶碱类,或联合使用上述多种支气管舒张剂。可考虑联合应用抗炎剂、糖皮质激素吸入治疗。但长期应用仅限于吸入治疗后症状和肺功能有明显好转者。合理安排康复治疗。
ⅳ期(极重度
支气管舒张剂和抗炎剂应用与ⅱ、ⅲ期相同。同时治疗各种并发症。如有慢性缺氧,建议作长期家庭吸氧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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