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体切除术最适宜于眼外伤(如挫伤、裂伤、穿孔伤或破裂伤)引起的玻璃体出血病例.
1.眼外伤性玻璃体出血的早期玻璃体切除术实验和临床研究表明,伤后1~2周内手术较为适宜,此期切除眼的血块和炎性产物,能避免血液对创伤修复过程的过度刺激,减少眼内纤维组织增生和牵拉性视网膜脱离发生的机会,视力恢复的可能性较大.
2.术中或术后出血的处理有报告说明在灌注液中加入凝血酶能降低出血的发生率.6-氨基已酸对预防术后出血有一定作用.少量术后玻璃体出血可不作特殊处理,一般能很快吸收;较多时,可采用灌吸法或气液交换将血块吸出.
周边部视网膜冷凝术已试用于严重的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合并玻璃体出血,而已不适合作玻璃体手术的病例,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玻璃体血液的吸收,同时凝固了部分视网膜组织,对控制病情有一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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