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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击伤都看走眼的人绝不应该再做法医了

2009-12-07 blog.sina.com.cn A +

电击伤都看走眼的人绝不应该再做法医了!

这些天一个匿名的新浪网友接二连三地在我的博客上发表以下评论:


新浪网友:2009-10-2515:41:20[回复][删除]










王雪梅能告诉大家人被电线电击后,形成的伤表皮应该是什么颜色的?请首席法医给我们大家上一课。你懂什么是电击伤吗?就从这一点高检不准你干法医做得太对了。王雪梅“首席法医”安徽淮南谢某高坠案手上的两个红点真是电击伤吗?你给大家好好的上一课。

原本根本就没打算对这样的评论进行回复,但就在刚才我突发了恻隐之心,我担心这个匿名的网友焦虑过度,出于强烈的同情之心,决定还是回复一下吧:

首先我要郑重地告诉你,我王雪梅根本就没有义务为任何人上课,我的博客我做主,你可以在我的博客上发表任何评论,但却别指望我会按照你的意愿做任何事情。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你诚心诚意想要搞懂电击伤的话,可以随时到我的办公室来,我会尽力为你解答你所提出的一切问题!

最后我想告诉你,安徽淮南谢佩银案中涉及到的电击伤鉴定,是国家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首席法医病理学专家,根据对尸体进行了系统的解剖检验、对疑似电击伤的局部标本进行了肉眼观察及病理组织学检验后最终确认的。

作为一个以文证审查为专业特长的职业法医,我没有任何理由怀疑司法部首席法医病理学专家做出的这个电击伤鉴定,因为这个鉴定有根有据。

电击伤的病理学检验是法医病理学家最基本的功课,假如在涉及到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死亡案件中,将这个最基本的功课完全做错,那么,这样的法医病理学专家就不应该再做法医,这样的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就不应该再继续存在。所幸的是,我坚信,这样的假如并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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