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标题:过期妊娠怎么办?网友姓名:长孙怡芬 提问时间:2009-10-822:35:43提问内容:42周B超显示:双顶径9.2cm,腹径10.6cm,股骨长7.4cm.胎位LOA。胎盘前壁,后3.3cm,胎盘二级。羊水暗区最大深度4.0cm,羊水透声好。胎儿颈项部未见压迹。(约相当孕38+周)
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催产吗?回复专家:王丽君该专家所有咨询回复时间:2009-10-90:35:42回复内容:您好,产前处理已确诊过期妊娠,若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终止妊娠:
①宫颈条件成熟;
②胎儿≥4000g或IUGR;
③12小时内胎动累计数<10次或NST为无反应型,CST阳性或可疑时;
④持续低E/C比值;
⑤羊水过少(羊水暗区<3cm)或羊水粪染;
⑥并发中度或重度妊高征。
终止妊娠的方法应酌情而定。宫颈条件成熟者应人工破膜,破膜时羊水多而清,可在严密监护下经阴道分娩;宫颈条件未成熟者可用促宫颈成熟药物,如普拉睾酮200mg,每日静注一次,连用3日,也可用缩宫素、前列腺素制剂引产;出现胎盘功能不良或胎儿窘迫征象,不论宫颈条件成熟与否,均应行剖宫产尽快结束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