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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斑狼疮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2009-12-04 www.fshospital.org.cn A +

  随着诊疗技术的发展,红斑狼疮患者的生存率已有很大的提高。四十余年前,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五年存活率只占5%,有95%的患者生存期少于五年。现在的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经过正规治疗的病人,十年以上存活率已超过85%。但必须指出的是,反复发作和病情逐渐加重的现象仍然相当常见,因而红斑狼疮患者,了解一些自我保健知识是很重要的。以下几点应加以注意。  饮食宜忌:一般说来饮食方面的规定没有什么特殊。但有报道蘑菇、烟薰食物和含补骨脂素的芹菜、无花果以及含L-刀豆素的豆荚均可诱发红斑狼疮,应尽量不吃。红斑狼疮患者通常因长期使用激素,会造成血钾排出过多,血钠潴留造成浮肿,因此,食物不应放太多盐,并且多吃一些香蕉、苹果、橙子、西红柿等含钾的食物。但已有肾功能衰竭、血钾过高者,则不能进食高钾食物。  忌晒太阳:曾有位红斑狼疮患者每年夏天到海滨泳场度假后,病情就加重。确实,红斑狼疮病人应避免在强烈阳光下长时间照射,更不能在紫外线直接照射下工作,夏日外出应备遮阳伞或戴帽、穿长袖衣裤和使用防晒霜。红斑狼疮病人不宜在盛夏的阳光下照晒超过15分钟。  预防接种要谨慎:由于系统性红斑狼疮本身有免疫功能的紊乱,尤其在疾病活动期有很强的免疫反应。如进行预防接种,外来的蛋白成分作为一种抗原可引起免疫反应。造成发热、关节痛,甚至发生狼疮性肾炎、狼疮性脑病等。因此,活动期的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不宜进行预防接种。  可否生育?现国内外较为一致的意见是:妊娠是加重病情的因素之一,特别是有肾脏损害者。因此,当合并高血压、心功能不全、肾脏损害重或疾病活动期,应避免妊娠。不具有这些情形的红斑狼疮妇女,在医师的指导下可以怀孕。不过有十分重要的原则:不能停激素,有时还得加大剂量。只要正确管理,合理用药,完全可以生下一个健康的孩子。母亲的红斑狼疮不一定传给子女。据资料表明,红斑狼疮病人虽有引发5%~12%的一级亲属发病的可能性,但红斑狼疮的发病是多因素的,遗传只是其中之一。研究表明,与狼疮患者共同生活,不会得病,对这种病是不需要隔离的。  接受正规治疗:必须在正规的医院进行专科随防、治疗,不可听信他人介绍,胡乱用药。目前激素等免疫抑制剂仍然是红斑狼疮的主要用药,它使该病死亡率大大下降,千万不能擅自停药、减药。

刘笑芬肾内科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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