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卫生部关于继续开展克山病病情监测工作的指示,按照成都会议的部署,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控制中心的组织、协调下,由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云南及四川等12个省(区)的15个省(地)级地病所、疾控中心及大专院校组成的全国克山病病情监测协作组,在2002年继续对12个省(区)的22个县(市、旗)25个潜在型克山病监测点及点区所在县(市、旗)开展克山病病情监测工作,现将全国病情汇总、分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