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更新时间:2009-8-21编辑:ylp123……………………………………………………………………………………………………………………………
(一)诊断
由于药物性肝病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并无特异性,药物性肝损害又常易被原有疾病的表现所掩盖,或被误认为是原有肝病的加重,有的药物性肝病的病变比较轻微或局限,甚至于常规的肝功能试验也不易检出,因此,药物性肝病的诊断有一定的难度,有相当一部分病人被误诊和漏诊。另外,在我国,人群中HBsAg的携带率很高,这种病人一旦发生药物性肝病常常被诊为慢性乙型肝炎,而不去深究其用药的病史,从而使诊断误入歧途,病人继续服药,病情不断恶化。所以,要作出药物性肝损害的诊断,首先应提高对本病的认识和警惕性,同时应详细询问服药史和药物过敏史,熟悉所用药物对肝脏有无损害、用药剂量、有无合并药及其相互影响、用药和停药后的效应、服药和出现肝损害的时间关系、是否合并其他肝外表现(皮肤、黏膜、血象、肾、关节等)等。对于过敏型的药物性肝病,应用药物致敏的巨噬细胞(或白细胞)移动抑制试验和/或淋巴细胞转化试验(3H-胸腺嘧啶标记),在部分病例可得到阳性结果,但因其阳性率较低,临床应用价值不大。皮试无诊断价值。有人推荐用小剂量有关药物作激发试验,在用药前后分别测定多种血清酶活性,如用药后连续多次测定均较用药前明显增高,则为阳性,可考虑为药物性肝损害。但药物激发试验仅40%~60%阳性。另外有些药物当重复给药时需较长的时间(1~2周)才出现肝损害,故激发试验阴性并不能完全排除药物性肝病。由于激发试验有一定危险性,易诱发严重的肝损害,故不可轻易采用。
药物性肝病的诊断标准:
1.肝损害多在给药后1~4周内出现,但也可于服药数月后才出现肝病的表现,少数的潜伏期可更长。
2.初发症状可有发热、皮疹、瘙痒等过敏征象。
3.周围血液内嗜酸粒细胞大于6%。
4.有肝内胆汁淤积和肝实质细胞损害的病理和临床表现。
5.淋巴母细胞转化试验或巨噬细胞(白细胞)移动抑制试验阳性。
6.HBsAg,抗-HBc,抗-HAV(IgM)型,抗-HCV,HCVRNA,抗-HDV和抗HEV阴性。
7.再次应用相同的药物,再度发生肝损害。具备上述1再加2~7条中的任何2条,即可考虑为药物性肝病。
(二)鉴别诊断
本病应与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和其他原因的阻塞性黄疸等相鉴别。
五、治疗
(一)预防
药物性肝病关键在预防,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①每个病人在药物治疗期间,特别是用新药时,要注意监视各种毒副反应,定期测定血象、尿液、胆红素、转氨酶和碱性磷酸酶;②对以往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的患者,用药时应特别注意;③对肝、肾病患者,老年、新生儿和营养不良者,药物的使用和剂量应慎重考虑;④一旦出现肝功能异常或黄疸,立即中止药物治疗。⑤对有药物性肝损害病史的患者,避免再度给予相同或化学结构相类似的药物。⑥利用或避开药物代谢的相互作用来防止不良反应,如:可用皮质激素防止或减轻大多数药物性肝损害;联苄双酯与抗癌药同服有预防药物性肝损害的作用;氨基水杨酸能阻滞异烟肼的乙酰化,故可减轻或防止肝损害;半胱胺酸能恢复谷胱甘肽的储量,因此可减轻对乙酰氨基酚的毒性;由于巴比妥类在肝内分解,故某些药物与巴比妥类同服时可加重肝损害乃至肝坏死,故应避开。肝功能不良时影响药物灭能,而使药物毒性增加,如应用洋地黄易蓄积中毒,用吗啡类、巴比妥类、蛋氨酸、氨盐、麻醉药、强利尿剂易诱发肝性脑病,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四环素类药物易引起脂肪肝,故应禁用或慎用这些药物,用药时间应缩短,用量应减少。
(二)治疗
1.立即停用有关或可疑的药物。
2.按照其他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肝病的治疗原则进行治疗。如卧床休息,给予高蛋白、高维生素饮食,补充维生素C和B族。维生素E具有较强的还原性,能清除自由基,防止肝细胞膜脂质过氧化,维持膜的完整性,如与维生素C合用有协同作用。有出血倾向时可加用维生素K。必要时输新鲜血或血浆、血浆蛋白等,注意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及加速药物排泄。
3.根据导致肝损害的药物选用特殊解毒药:如异烟肼引起的肝损害可用较大剂量的维生素B静脉点滴。由扑热息痛所致的肝损害,可用谷胱甘肽前体N-乙酰半胱氨酸解毒。用法:初次口服140mg/kg,以后每4小时70mg/kg,共72小时,或首次静脉滴注150mg/kg(加在5%葡萄糖200mL内静脉滴注15分钟)以后静脉滴注50mg/kg(50mL/4h),最后100mg/kg(1000mL/16h)。
4.有过敏、黄疸较深、病情较重者,可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待病情改善后渐减用量,可连用2~3周。
5.淤胆者可试用小剂量泼尼松治疗(20~30mg/d),待黄疸减退后逐渐减量。因泼尼松可减轻毛细胆管的炎症,增加胆汁流量。但因激素有不良反应,试用期不宜过长。可同时服用消胆胺(不吸收阴离子的交换树酯)以置换胆酸盐而阻断“肠肝循环”,减少胆酸的再吸收,能明显地降低血中胆酸盐浓度,对消除瘙痒疗效较好。常用剂量:30mg,早晚各1次。丙谷胺有促进胆汁分泌作用,对退黄和止痒疗效较好,一般用量为:0.6g/d(餐前30分钟)。强力宁有退黄作用,用量80~100mL加入葡萄糖液中静滴,每日1次。此药停药过快时易反跳,其换代产品甘力欣则可避免反跳。用法150~300mg加入葡萄糖液中静滴,每日1次。也可用茵桅黄注射液、门冬酸钾镁静脉滴注。有报道用苯巴比妥治疗,能使肝内淤胆减轻,用法:每次口服30~60mg,每日3~4次,与胆酸胺合用疗效更佳。应用162-氨基-孕烯酮(preg-nenolone-162-carbonitrile,PCN)和CS-1(catatoxicsteroidNoI)等作用较苯巴比妥为佳。明显淤胆者,可用熊脱氧胆酸或腺苷蛋氨酸治疗,但疗效不一。长期胆汁淤积者,常有脂溶性维生素A,D,K等缺乏,应予补充。
6.并发暴发性肝功能衰竭者,按暴发性肝炎处理原则处理。扑热息痛引起的肝衰竭,可用人工肝装置或人工肾清除药物。
7.有肝性脑病或出血等并发症时,则按肝性脑病、出血等对症处理。
8.还原型谷胱甘肽(GSH)对某些药物性肝病有较好疗效。一般病例可给予300mg,肌肉注射,每日1次。重型病例可静脉滴注600mg/d,2~4周为1疗程。
9.护肝治疗可根据症状、肝功能损伤情况按急、亚急、重症肝炎及慢性肝炎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