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在发热,体温超过37。5℃,应查明原因,治愈后接种。 2.正患急性传染病或痊愈后不足两周,应延期接种。 3.患有活动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肾脏疾病、严重心脏病者不宜接种。 4.肿瘤患者或应用免疫抑制剂时不宜接种。 5.患有神经系统疾病,如癔病、癫痫、大脑发育不全者也不宜接种。 6.过敏体质,有哮喘、荨麻疹、接种疫苗发生过敏者不宜接种。 7.重度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先天性免疫缺陷者不宜接种。 8.妊娠期、哺乳期及月经期应推迟接种某些疫苗。 (实习编辑:陈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