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脑性瘫痪影响脑瘫患者一生的生活质量。
(一)基本问题如:
1、很多脑性瘫痪患者因残疾和智力低下而学习困难。
2、脑性瘫痪患者因躯体运动受限和社会福利和理解不足而生活因难或影响生活质量。
(二)社会问题如:
因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还有躯体运动受限而在学校或工作岗位上,比正常人有诸多不便,而难于适应社会。
(三)个人问题如:
1、因躯体活动受限而产生自卑感。
2、因过度保护或敌对感等而间接诱发的紧张感或精神疲劳。
3、脑损伤本身直接产生紧张感或精神疲劳。
(四)家庭问题如:
1、家庭成员自罪感(认为自己有罪)。
2、家庭成员不安(想未来时)。
3、家庭成员发愁(没有时间或经济因难时)。
4、家庭成员不和(因不同态度,兄弟或兄妹之间,父母之间,夫妻之间)。
二脑性瘫痪定义
脑性瘫痪是自受孕开始至婴儿期非进行性脑损伤和发育缺陷所导致的综合症,主要表现为运动障碍及姿势异常。
三脑性瘫痪定义的几个要素
脑性瘫痪不是一个单独的疾病,而是一个综合征。诊断脑性瘫痪应符合以下几个要素。
脑性瘫痪是中枢性损害,也就是说指的脊髓前角细胞(或颅神经运动核)以上部位的神经系统损害所致的瘫痪,而且病变在脑部。任何脊髓前角细胞及以下部位的损害所致的瘫痪都不属于中枢性损害,不能诊断为脑性瘫痪。如脊髓灰质炎、坐骨神经损伤等所致的肢体瘫痪均不属于脑性瘫痪的范畴。
脑性瘫痪是脑组织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受到的损伤。指各种原因作用于未成熟的正在生长发育中的脑组织上,而不是作用在已发育成熟的脑组织上。所以成年人的某些颅内疾患,如脑出血、脑梗塞等,虽然也可引起肢体运动障碍,但不能诊断为脑性瘫痪,因为它不是作用在发育中的脑组织上,而是成熟的脑组织上,不符合发育性的特点。从受孕到婴儿期内的胎儿和新生儿及婴儿的脑组织是处在发育中的脑组织,在这一时期任何原因造成的脑组织损伤符合脑性瘫痪的诊断。而受孕以前及婴儿期以后的脑损伤不能称为脑性瘫痪,因为受孕之前的问题,多为先天性遗传性神经疾患,应与脑性瘫痪进行鉴别。婴儿期以后的各种原因所致的脑损伤,应冠以某疾病的名称,如脑炎后遗症等,而不应该诊断为脑性瘫痪。
3.非进行性
脑性瘫痪的病变是非进行性的,病情以不在向前发展为特点。此点可与脑炎、脑瘤等疾病相鉴别。但是对那些进行性不明显,或进展缓慢的脱髓鞘疾病,或先天性疾病,与脑性瘫痪也是难以区别的。此外,在临床上常常可以见到很多脑性瘫痪患儿,当确诊以后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治疗或治疗不当,这些患儿的症状愈来愈明显。这是因为患儿异常姿势、异常运动的感觉传导形成恶性循环,使症状不断发展。所以英国学者Bobath博土认为脑性瘫痪的临床症状至少在青春期前是进行性的,临床表现随着成长在变化。但脑性瘫痪患儿颅内损伤的病变是非进行性的。
脑性瘫痪不是一过性疾病,而是永久存在的中枢性运动功能障碍性疾病。例如患脑炎后引起的运动功能障碍,其症状由于治疗会慢慢消失,呈一过性。而脑性瘫痪则不然,可以导致永久性的运动功能障碍。但如果能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症状可以减轻。所以脑性瘫痪的早期诊断是很重要的。
患病率一般以每100名活产儿中脑瘫患儿的数目来表示,但由于对脑瘫的诊断标准及追踪开始和截止的年龄不同,各地区患病率也不尽相同。国际上统计脑性瘫痪的发病率为1‰~5‰。中国在1岁至7岁的小儿中,脑性瘫痪的患病率是1.2‰~2.7‰。2000年吉林地区脑性瘫痪统计病学调查显示,市区发病率1.3‰;农牧区的发病率为3.5‰。脑瘫患儿中,男孩略多于女孩,男:女为1.13:1~1.57:l。
五主要的脑瘫高危因素有:
1、慢性宫内缺氧史―慢性宫缩、先兆流产史、保胎史、胎盘异常、脐带异常(脐带绕经一周以上、脐带打结、脐带扭转、脐带过长、脐带过短等);
2、月经不规律;
3、未成熟儿--早产儿、低体重儿、双台儿等;
4、不良的分娩史---多次妊娠史、两次以上人工流产史、自然流产史、死胎史、宫外孕史等;
5、环境因素:主被动吸烟、灰尘、工业和汽车等空气污染、黄沙等;
6、精神因素:生活或工作过度紧张;(意外和/或家庭不和等因素)精神不愉快或精神压力过大;自我精神调节能力差等。
六多种多样的临床症状
1、中枢性运动障碍:运动发育落后,如患儿抬头翻身坐和四肢运动发育落后或脱漏。
2、肌张力和姿势异常;肌张力高或肌张力低下或肌张力高低变化不定:常有异常的姿势反射。如患儿头和四肢不能保持在中线位上,或呈现角弓反张,或为四肢痉挛。
3、行为异常(1)易哭闹;(2)注意力不集中;(3)智力差;(4)精细运动差。
4、还可有感觉机能障碍,智力低下,语言障碍,视觉和听觉障碍等。
5、根据脑神经损伤的程度和部位不同,有的脑性瘫痪患儿长时间内无任何症状,有的脑瘫患儿生后有严重的症状。
七脑性瘫痪的特点
脑性瘫痪的程度,还有如下各式各样的特点:
(1)脑性瘫痪的程度轻重不一。
(2)脑性瘫痪的程度人人不同。
(3)脑性瘫痪的程度一个患者在不同时间也可有不同表现。
八小儿脑瘫早期主要临床表现
(如有以上情况者应怀疑为脑瘫,应及早到脑瘫专科门诊就医)
1、生后哺乳困难,经常呛噎,吃奶无力,吐奶,哭泣声微弱或阵阵尖叫,呼吸障碍。
2、全身发软无力;或四肢发紧,硬挺易惊,动作过多或少动者。
3、生后3个月还无站立或迈步表示者。
4、婴儿过“百天”还不能抬头,4―5个月挺腰时头仍摇摆不定者。
5、常握拳,如已过4个月仍呈拇指内收,手不张开者。
6、抓东西,婴儿在3―5个月时看见东西要伸手去抓,如5个月以后还不能抓或只用一只手抓者。
7、面部表情:一般生后4―6周会笑,以后认人。痉挛型脑瘫患儿近乎无表情,手足徐动型脑瘫患儿常呈愁眉苦脸的样子。
8、发育比别的孩子晚,如4-5个月不会翻身,8个月不会坐等。
9、异常姿势,异常反射。
10、脑瘫高危因素如早产,低体重,窒息,核黄疸等。
九脑性瘫痪的诊断(一)脑瘫的诊断标准
脑性瘫痪的诊断主要依靠病史及体格检查、脑电图、CT及MRI等。CT及MRI能了解颅脑结构有无异常,对探讨脑性瘫痪的病因及判断预后可能有所帮助,但不能据此肯定或否定诊断,脑电图可以了解是否合并癫痫,对治疗有参考价值。
诊断脑性瘫痪应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①致病因素发生在母妊娠时,围产期或新生儿时期;
②婴儿时期出现的中枢性瘫痪;
③除外进行性疾病(代谢病、肿瘤等)所致的中枢性瘫痪;
④除外正常小儿一过性运动发育落后。
(二)脑性瘫痪的诊断应该遵守以下三大基本原则:
脑性瘫痪在1岁以内,特别是6个月以内的小婴儿时期,因症状不明显,诊断比较困难。1岁以后的幼儿时期脑性瘫痪的临床表现逐渐明显典型化,异常姿势、异常反射、肌张力都有明显变化,逐渐出现脑性瘫痪的特有症状。脑性瘫痪的诊断应该遵守以下三大基本原则:
(1)产前、产时或产后1个月内存在有引起脑损伤的原因,即高危因素。
(2)有脑损伤时的发育神经学异常,即姿势异常、反射异常、肌张力异常及Vojta姿势反射异常。
(3)有脑损伤的症状,即早期症状及临床表现。
(三)同时诊断脑性瘫痪时还必须注意要符合脑性瘫痪的四个要素:
即脑性瘫痪是中枢性脑损伤(中枢性);脑组织是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受到的损伤(发育性);脑损伤的病变是非进行性的(非进行性);脑损伤后的运动障碍是非一过性(永久性)的特点。否则不应当诊断为脑性瘫痪。
十脑性瘫痪早期诊断为什么要谨重
1婴儿早期症状多不明显或不典型。
2有些小儿早期运动发育落后,过一段时间又可达到正常。
3有些小儿早期表现肌张力低下,随着肌张力发育又逐渐接近正常。
4、上述因素都影响着早期诊断,因此早期诊断脑性瘫痪比较困难,超早期诊断就更困难,常需受过专业培训的专门医师认真地检查才能作出慎重的诊断。
十一、重在早期发现和早期治疗
1、中枢性运动功能障碍性疾病。例如患脑炎后引起的运动功能障碍,其症状由于治疗会慢慢消失,呈一过性。而脑性瘫痪则不然,可以导致永久性的运动功能障碍。但如果能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症状可以减轻。所以脑性瘫痪的早期诊断是很重要的。
2、早期发现和早期治疗能减轻残疾程度或康复。
3、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能提高适应社会活动能或康复。
4、高危儿应从生后1个月开始每隔1个月应在脑瘫专科门诊定期检查,争取早期诊断。
十二、脑瘫康复治疗的原则
(1)早期发现、早期治疗
婴幼儿运动系统处于发育阶段,早期发现运动异常,早期加以纠正,容易取得较好的疗效。
(2)促进正常运动发育,抑制异常运动和姿势。
按小儿运动发育规律,进行功能训练,循序渐进促使小儿产生正确运动。
(3)综合康复治疗
利用各种有效的手段对患儿进行全面、多样化的综合治疗,除针对运动障碍进行治疗外,对合并的语言障碍、智力低下、癫痫、行为异常也需进行干预,还要培养他面对日常生活、社会交往及将来从事某种职业的能力。
(4)康复医生指导下进行家庭康复训练
脑瘫的康复是个长期的过程,短期住院治疗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许多治疗需要在家庭里完成,家长和医生密切配合,共同制定训练计划,评估训练效果,在医生指导下纠正不合理的训练方法。
十三、预防脑性瘫痪
多数情况下脑性瘫痪是可以预防的。
(一)妊娠前健康
1、前几个月开始充分调整和吸取营养,坚持合理的运动。
2、妊娠前3个月开始,检查是否患风疹病毒感染或预防接种。
(二)产前护理
1、妊娠后定期检查可预防妊娠并发症。
2、孕妇应注意吸取营养和休息及戒烟。
3、孕妇在医生指导下服药。
4、注意预防病毒感染,如感冒和风疹等。
(三)产时和产后注意事项
1、许多正规医院为了保证安全已配备了检查孕妇和新生儿的设备(希望产前检查和分娩首选正规医院,如妇幼保健院)。
2、产前胎儿检查可预防脑瘫的发生,并能诊断高危因素,必要时可给吸氧。
(四)婴幼儿健康管理
1、(高危儿)定期检查,按时预防接种。
2、注意避免意外事故,特别是交通事故和从高处摔伤。
3、注意避免铅中毒。
十四、脑性瘫痪综合治疗
(一)理学疗法(功能锻练)(PT、OT等)
理学疗法使患儿自由运动,并可借助辅助训练器做功能锻练。
(二)特殊疗法
为了医患沟通和接受教育及就业应给语言训练,为了精细动作应给作业疗法。
(三)辅助训练器
为了医患沟通而用辅助训练器,如:特殊的眼睛、助听器、步行器、翻书器等。
(四)药物疗法
1对症治疗;肌痉挛和抽搐
2脑细胞代谢激活剂和神经营养因子。
为了缓解眼睛障碍和步行障碍而可做手术,如肌肉、肌腱、神经等组织手术。
个人或团体咨询,咨询和讨论因残疾而所发生的情绪性和社会性问题。
十五、给脑性瘫痪患者家属特殊帮助或服务
1、定期培训患者家属,使家属在家照顾患者。
2、通过个人或团体座谈会与患者生活在一起,减轻精神上的紧张感或负担。
3、开展康复师或训练师帮助家长照顾患者的特殊服务,使减轻家长或家属的负担。
十六、尽可能多方面帮助脑性瘫患者
1、特殊教育,按特殊教育规程进行教育。
2、诊断和治疗机构的更广泛的无常服务。
3、职业培训和工作安排:搞好不同类型的职业教育和争取更多的就业率。
4、就业:尽可能多给创造与正常人一道工作的环境。
5、娱乐场所:尽量多创造患者能够交朋友、娱乐、运动、欢乐的机会和场所。
6、生活环境:准备一些特殊的辅助器,使患者借助辅助器提高更多的独立生活能力。
十七、强调语言
脑性瘫痪患者也有与正常人一样的生活目标和生活追求。如:
1、努力争取能够独立生活的有意义的人生。
2、享受好的教育。
3、希望有广交朋友,生活美好,家庭幸福。
4、希望在生活中,体力、智力、精神上有更多的享受。
5、愿参加生产劳动,为社会做更大的贡献。
6、愿有一个满意的工作。
7、愿交通和建筑物畅通无限。
2009年0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