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体直接接触高温物体或受到强的热辐射所发生的变化。由火焰、高温固体和强辐射热引起的损伤称之为烧伤。烧伤是由高温、化学物质或电引起的组织损伤。烧伤的程度由温度的高低、作用时间的长短而不同。局部的变化可分为四度。烧伤时可见血液中的乳酸量增加,动静脉血的pH值降低,随着组织毛细血管功能障碍的加重缺氧血症(anoxemia)也增重。临床经验证明,烧伤达全身表面积的三分之一以上时则可有生命危险。 烧伤伤情判断
1.面积的计算
以烧伤区占体表面积的百分数(%)表示。
(1)新九分法。根据我国成人人体实测的资料研究,将体表各部划分为11个9%,以便计算,详见下表所示。并可用口诀助记:"3,3,3。5,6,7。13,13,1。5,7,13,21。"
小儿头部比例较成人大而下肢短小,故其烧伤面积依年龄修正如下:
双下肢面积(%)=46-(12-年龄)
头颈部面积(%)=9+(12-年龄)
(2)手掌法。以伤者自己的一只手掌 (手指并拢时)为其体表面积的1%。此法对小面积烧伤计算较方便,当然也能用于大面积烧伤的测算。实践中常联合运用以上两种方法比较方便。临床上诊断烧伤面积:①只计算Ⅱ、Ⅲ度,并只取整数;②但为估计烧伤的程度,像呼吸道烧伤应予注明。
2.深度的估计
常用三度四分法,具体鉴别详见下表所示:
3.严重程度的分度
依烧伤面积和深度分:轻度、中度、重度和特重烧伤四度。临床上还有小面积烧伤和大面积烧伤之分。凡成人体表面积在15%以下(小儿10%以下)的Ⅱ度烧伤,包括散在的Ⅲ度烧伤,属小面积烧伤。烧伤面积超过以上限度,Ⅲ度烧伤大于5%,或头面部烧伤面积较大者,称大面积烧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