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1月4日讯(黔中早报 记者 容青春 通讯员 黄智静) 去村民家酒席上帮忙,遭遇两个酒鬼纠缠,抓扯过程中被对方推倒在地,造成六级伤残。多次索要赔偿无果,她将对方告上法庭。昨天,记者从贵阳市息烽县法院了解到,伤者获赔1.9万余元。
去年年初,家住息烽县永靖镇的陈娟到同村一村民家的酒席上帮忙。当天下午,参加酒宴的王强喝酒后与陈娟及另一名妇女开玩笑。该妇女的丈夫杨冬见妻子和他人说笑,也加入其中。
陈娟见两人都喝了酒,想离开,但却遭到王强和杨冬的阻拦,拉扯过程中,杨冬将陈娟推倒在王强的胯下。她正准备爬起时,杨冬又将王强的左腿抬起,使其摔倒在陈娟身上,造成陈娟左腿受伤。
陈娟被医院诊断为左侧胫骨骨折,医学鉴定为六级伤残。出院后,陈娟多次找到王强和杨冬索要赔偿,都遭到拒绝。近日,陈娟将两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5万多元。
息烽县法院审理认为,王强、杨冬造成陈娟伤害属实,两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判决两人赔偿陈娟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1.9万多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