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卢新潮 每年暑假,孩子的安全问题就成为社会的焦点,很多小孩由于家长看护不当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而导致意外。近日,江苏邳州法院就依法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
2012年暑假的一天下午,妈妈李女士带着自己的儿子超超在村边的小河边玩耍。河边上,恰巧有渔民朱某设置的一个控制河面上捕鱼网的大轱辘架子。超超在玩的过程中感到好奇,便在架子周围转悠,一不小心被轱辘架子击伤了头部。超超受伤后被送往徐州、北京多家医院进行治疗,并经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因外伤导致偏瘫,构成八级伤残。
法院在审理认为,朱某违法捕鱼,在轱辘周围亦未设置安全措施,致使超超受到伤害,存在很大过错。最终,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朱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18000元,于2013年8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若逾期不付,另支付违约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