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二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严重心动过缓、病态窦房结综合征、窦房传导阻滞及严重低血压及对本品过敏患者禁用。
(2)肝肾功能异常及心功能不全者应降低剂量或慎用。
(3)因本品生物利用度个体差异较大,临床应用时应根据用药后的疗效及不良反应调整共用药剂量,最好在血药浓度检测条件下使用。
(4)肌肉注射可有局部疼痛,静脉注射可有暂时性眩晕和低血压反应。
(5)服药期间应注意P-R及QRS间期的变化。
不良反应
(1)心脏方面:可引起心律失常如使传导阻滞加重等。
(2)胃肠道症状:有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
(3)神经系统症状:有头晕、头痛、震颤、麻木、欣快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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