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即将进行剖腹产的孕妇来说,剖腹产之前要注意多休息,术前一日晚保证充足的睡眠,并且进食易消化的食物。那么,剖腹产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1、体温如超过37.4℃,则不宜强行出院。回家一周内,最好每天下午测体温一次,以便及早发现低热,及时处理。2、术后三天内配合输液,以补足水分,纠正脱水状态。术后六小时可进食些炖蛋、蛋花汤、藕粉等流质食物。术后第二天可吃粥、鲫鱼汤等半流质食物。3、一般于手术后第二天补液结束即可拔除留置导尿管,拔除后3~4小时应及时排尿。卧床解不出,应起床去厕所,再不行,应告诉医生,直至能畅通排尿为止。4、及早活动,是防止肠粘连、血栓形成、猝死的重要措施。麻醉消失后,上下肢肌肉可做些收放动作,术后六小时就可起床活动。咳嗽、恶心、呕吐时,应压住伤口两侧,防止缝线断裂。5、注意经期伤口疼痛:伤口部位的子宫内膜异位症时有所见,表现为经期伤口处持续胀痛,且一月比一月严重,后期可出现硬块。一旦出现此类症状,应及早去医院就诊。温馨提示:剖腹产时,子宫出血较多,应注意阴道出血量,如发现超过月经量,及时通知医生。回家后如恶露明显增多,如月经样,应及时就医,特别是家住农村交通不便者更宜早些。最好直接去原分娩医院诊治。温馨提示:只有彻底的了解身体的状况,分娩的治疗才会做到对症下药,才会做到万无一失。以上信息仅限参考,如果您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或者还想了解更多有关知识,可以进行在线咨询,与专家一对一交流。(责任编辑:jbw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