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发性早孕流产,疑有卵、精或孕卵异常或者遗传因素等的对策
(1)染色体平衡易位(双亲):其流产率达80%,如未流产需作产前胎儿细胞遗传学(羊水)检查,因有3%~5%的非平衡胎儿发生核型异常。
(2)多因子遗传性缺陷携带者(双亲之一),可考虑作羊水穿刺检查。
(3)疑为非整倍体异常流产:探索性治疗原则为控制、优化排卵,避免精子和卵子老化,促使精、卵同步成熟,如配偶间人工授精、IVF等手段,一旦妊娠应即监测血孕酮、血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umanchorionicgonadotropin,hCG)、B超和羊水穿刺检查等。
(4)疑为整倍体染色体流产:除基因突变外,尚应考虑免疫、感染、内分泌因素等,如疑有支原体或衣原体感染者,可给予多西环素(100mg/次,2次/d,口服×10~14d为1个疗程)或阿奇霉素等治疗。
(二)纠正子宫异常
(1)子宫中膈或双角子宫:试作经宫腔镜或经腹矫治术。
(2)子宫内粘连:宫腔镜松懈粘连、人工周期、抗菌素、放置宫内节育器(intrauterinede-vice,IUD)疗法。
(3)子宫肌瘤(影响生育者):经腹或经宫腔镜肌瘤剜出术。
(4)单角子宫:扩刮宫颈和宫腔,放置大号不锈钢单环刺激,子宫内膜增生和宫腔扩张或有帮助。
(三)矫治内分泌因素
1.黄体功能不全
(1)证实为黄体不健致复发流产者:应自排卵后第3天起予以黄体酮12.5mg(10~0mg)/d,肌肉注射或阴道内用黄体酮栓25mg/次,2次/d,直到早孕末期(孕12周以上),其成功足月妊娠率可达80%~90%;也可用黄体酮20mg/d,肌注×2周,然后改用己酸孕酮25~250mg/次,1次/4~5d,直至孕5个月;或者:首次肌注hCG10000IU,以后5000IU,每周2次直至孕12周,嗣后改为每周一次至孕16周为止。
(2)疑黄体不健伴有卵泡发育障碍或子宫内膜反应与排卵不同步,可试用氯米芬-hMG-hCG疗法。
(3)应用合成孕激素或月经超期后(尤已出现先兆流产症状者):再加用黄体酮,其疗效似不甚确切。
2.甲状腺功能减退若受孕前应用甲状腺素治疗者宜于妊娠后续用,直到孕6~7个月为止。一般治疗:甲状腺素30~60mg/d,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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