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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临床分期

2015-12-11 放心医苑网 A +

白血病给患者的身心健康都造成很严重的危害,如果治疗不及时,病情发展严重的话,甚至造成患者死亡。比如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就是一种本来可以及时治疗的疾病。下面介绍一下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临床分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目前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简称慢淋)临床上常用的分期方法有两种。一是1975年rai等人提出的临床分期标准,另一个是1981年国际慢淋工作会议提出的分类标准,两者均根据慢淋的临床和实验室特征来分期,略有不同,现分述如下:

rai’s分期标准:

0期:淋巴细胞绝对值增多,>15×109/l(1.5万/微升);

i期:0期+淋巴结肿大;

ii期:0期或i期+肝或脾脏肿大;

iii期:0期、i期或ii期+贫血(血红蛋白<110g/l)有或无淋巴结、肝、脾肿大;

iv期:0、i、ii、iii期+血小板减少[<100×109/l(10万/微升)]。

国际慢淋工作会议分期标准:

a期:血液中淋巴细胞≥15×l09/l(1.5万/微升),骨髓中淋巴细胞≥40%,无贫血或血小板减少。淋巴结肿大少于3个区域(颈、腋下、腹股沟淋巴结不论一侧或两侧,肝、脾各为一个区域)。

b期:血液和骨髓象同上。淋巴结肿大累及3个或更多区域。

c期:血液和骨髓象同上。

但有贫血(男性血红蛋白<110g/l;女性血红蛋白<100g/l)或血小板减少[<100×l09/升(10万/微升)],淋巴结累及范围不计。

这些分期方法可使医生按不同病期考虑不同的治疗措施。一般倾向于0期病人无需治疗,而ⅰ~iv期慢淋需给予治疗。同时这些分期方法还可用来作为监测疗效的标准,观察治疗是否能真正延长生存期,也供医生作为治疗所要达到的指标。

在上面的内容中,专家为我们介绍了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临床分期,相信您看完后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疑问,请您继续关注本频道的其他文章,或者您还可以登录有问必答网,咨询在线的专家。放心医苑网白血病频道小编祝您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jb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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