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外孕的三种保守治疗法
第一类:应用抗癌药物。
1、适应症:(1)无破裂型输卵管部妊娠,孕囊直径小于5cm,腹腔内游离液小100ml,B-HCG小于1000u.(2)无心、肝、肾及血液异常。(3)某些特殊情况,如宫角部妊娠、宫颈部妊娠。
2、禁忌症:(1)明显内出血症状。(2)“B”超提示有胎心搏动。(3)B-HCG大于1000mIU/L.(4)严重肝肾损害。
3、主要用药:氨甲碟啶(MTX)和四氢叶酸;5-氟尿嘧啶。
4、给药方法:静脉全身用药,通过腹腔镜于伞端给药,宫腔或盆腔注入药物。
所有这些工作都应在医院内在医生的指导下来完成。
第二类:应用中药。
具体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同上。
第三类:使用米非司酮,利用其抗早孕原理。
宫外孕药物保守治疗不可取
1、保守用药起不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有妊娠灶破裂的危险,一旦破裂可危极生命。2、保守用药延续时间长,治疗失败率高达50%、3、宫外孕保守治疗时被杀死的胚胎在原位机化,往往造成此输卵管阻塞。4、用药治疗无法查找宫外孕病因,下次怀孕容易再次宫外孕。5、宫外孕保守治疗出血时间长,可造成贫血,感染等并发症。6、药物副作用大,容易造成白细胞低、胃肠反应等不适。7、保守用药治疗时间长,经费高(并不亚于腔镜)而无确切疗效。8、保守治疗时间长,且有腹痛、阴道出血的威胁,患者在治疗期间总担心治疗失败,承受的心理压力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