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χ2检验,与前期组比较,P<0.05
2)经χ2检验,与前期组比较,P<0.011.3 疗效(临床四级标准) 后期组痊愈52例,显著好转6例,好转1例;前期组痊愈91例,显著好转9例,好转2例,14例未经系统治疗,不宜评价。2 讨论 根据本文分析,气功所致精神障碍以急性起病(66%)、病程短(64%)者居多。精神症状以感知觉障碍为主。其中幻听所占比例最高(70%),其次为妄想(50%),在与妄想有关的症状中,被控体验所占比例最高(20%),这与江镇康、张彤玲的报道一致〔1,3〕。焦虑抑郁有差异可能与近年所练功种有关。患者幻觉、妄想的内容与气功文化密切相关,特别是与患者所练功种中宣扬的内容一致。1996年以前练自然中心功者较多,幻听内容多听到“宇宙歌、宇宙语”。近3年来练中华养生益智功者较多,幻听内容则多为听到气功师的说话声。内感性不适在1996年以前多为“气感、信息感”,近3年来因认为练功能吸收宇宙的能量,故不吃饭(避谷)者较多,常见腹部、头部、喉咙、肩部等多处躯体不适。幻视为“开天目”,看到正常人看不到的东西。被控体验多为感到气功师的“法身”在控制自己、“法身”在自己体内出出进进。病人的许多离奇行为甚至自杀自伤都是受幻觉、妄想支配。与前期组病人的症状相比较,症状的频度和类型无改变,只是症状的内容有了变化。这点支持暗示和自我暗示是气功所致精神障碍的发病机理之观点,即患者的精神症状决定于所受暗示的内容,接受什么样的暗示就可以表现出什么样的精神症状。因此研究“暗示和自我暗示”的心理学作用与催眠状态的精神变化,可能为我们解开气功引起的精神障碍之谜。
对于气功所致精神障碍,在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中的地位和归属问题,一直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受国际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按症状的形式分类的影响,“建议将那些与气功相关的精神障碍按症状群的类型,归纳到相应的诊断中”,回避“气功所致精神障碍”的术语〔4〕。另一种从丰富我国精神医学理论和实践的角度,提出“这组临床症状群具有气功疗法的某些特征,往往不能归入现有的精神疾病分类,应在我国精神疾病分类中赋予其地位,并在临床诊断中加以应用”〔5〕。1995年出版的CCMD-2-R中将气功所致精神障碍归为与文化相关的精神障碍,保留了它的独立位置,未按国际和美国分类将其全部列入分离性障碍,被国内精神病学界广泛接受。但对气功所致精神障碍的操作性诊断标准,CCMD-2-R中只罗列3条尚显不足。我们根据本文研究结果试提出补充条目:①有明确的气功训练史并笃信气功理论。②急性或亚急性起病,病程较短。③精神症状与气功文化密切相关,练功者中出现的精神症状收功后不能消除。④部分病人可出现意识障碍,但相当多的病人意识清楚。对更改诊断的8例分析提示:精神分裂症的5例在发病之初就存在与气功无关的妄想,病人对精神症状的情感反应迟钝,病程较长。情感性精神障碍的3例,在练功前有过亚临床的情感障碍发作,未治自愈。提示在临床工作中要注意妄想与超价观念的鉴别及病程特点〔6〕。本文前后两组资料中意识障碍都是对周围环境的清晰度下降和定向力障碍进行统计分析的,这与癔症的意识改变不同。另外癔症发病前多有不愉快的心因,而气功所致精神障碍发病前则多无。这两点可供鉴别诊断时参考。 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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