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疾病百科> 妊娠合并肺结核

妊娠合并肺结核怎么办?

2009-11-30 www.zuowenw.com A +

妊娠合并肺结核怎么办?

作者:佚名文章来源:快乐阅读网www.zuowenw.com点击数:更新时间:2008-9-15

本文《妊娠合并肺结核怎么办?》关键词:孕育知识

  肺结核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呼吸系统慢性传染病,通常侵害生育年龄妇女。据统计,妊娠合并肺结核的发生率约为5%?7%。

  许多研究表明,非活动性肺结核对妇女妊娠经过和发育并无多大影响,且妊娠对肺结核的病情也无明显影响。但是,病变范围较大的活动性肺结核如血型播散型肺结核和浸润型肺结核,易发生流产和早产。妊娠分娩会加重病情,甚至引进产妇死亡。因此,育龄妇女患肺结核正处于活动期应避免,应在妊娠12周内行,根治肺结核(约需1?2年)再考虑妊娠。

  一般认为,妊娠合并肺结核可采用短程化疗,尽早联合用药,选用异烟肼、利福平较为安全,禁用链霉素,否则可导致耳聋。由于肺结核体内的结核杆菌通过血行播散传给,在孕期受感染的出生时可表现正常,但生后3周左右体重不再增加,并有结核中毒症状。由于妇女和她们的孩子接触密切,所以母亲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就会对构成真正威胁。时常在母亲自己死于肺结核之前,已无意地给她们的孩子传染上了结核病。尽管肺结核母婴传播的发生率低于5%,若肺结核分娩时痰检结核杆菌为阴性,则新生儿应接种卡介苗,但不必治疗,尽可能不使母婴隔离,母乳喂养的应继续母乳喂养,每次喂奶前要带上口罩;哺乳妇女应继续服抗结核药;如母亲分娩时痰检为阳性,且情况良好,则应给3个月的预防性化疗(异烟肼5mg/Kg每日一次),而不接种卡介苗。3个月后结核菌素试验如为阴性,可停用异烟肼,接种卡介苗;如为阳性,再化疗3个月;如结核菌素试验结果转为阴性可给接种卡介苗;若有结核中毒症状,表现低热、吃奶少、咳嗽、消瘦等症状时,应给予全程抗结核治疗,以预防结核性脑膜炎的发生。

女人频道性爱频道美容知识网站




上一篇文章:孕妇忧郁会影响胎儿的发育下一篇文章:准妈妈多梦有“心”因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字体:小大】◎ 栏目导航【心理健康】【健康知识】【饮食健康】【美容健身】【大众健康】【寻医问药】【家居健康】【孕育专栏】怀孕知识十月怀胎孕期监测产后恢复【不孕不育】不孕不育300问不孕不育常识不孕不育病因不孕不育检查不孕不育治疗不孕不育预防男性不育症女性不孕症【妇科疾病】宫颈炎卵巢囊肿盆腔炎乳腺病性病防治阴道炎月经病子宫疾病【月经不调】

分享

新浪微博

微信好友

朋友圈

腾讯QQ

相关文章

推荐专家

健康助手

手足口病骨质疏松包皮过长月经不调

支气管炎神经衰弱皮肤过敏失眠抑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