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损伤应重在预防,对既往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用药应警惕,要注意选择用药的种类、剂量,严格掌握适应症,该用的才用,不该用的避免滥用,在用药治疗期间注意观察药物的毒副反应,定期检测血象、尿液及肝功能等,使用两种以上药物时应了解药物之间是否相互反应而产生毒副作用,既往有药物过敏史或过敏体质者更应小心,避免下次再使用化学结构相类似的药物。
一旦发生药物性肝损伤的治疗原则,包括:
1、立即停用有关或可疑药物,必须继续治疗者应改用对肝无损害的其他药物;
2、静脉输入液体和维生素等,维持水、电解质的平衡;
3、根据药物性质给予相应解毒剂,如对乙酰氨基酚引起的肝损害可用N-乙酰胱氨酸解毒;
4、加强对症处理和保肝治疗,但胆汁淤积明显者可给予强的松等,还原性谷胱甘肽对某些药物性肝病有较好疗效。
药物性肝损伤的预后一般较好,处理及时多在1~3个月内可逐渐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