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收缩力是分娩进程中最重要的产力,贯穿于分娩全过程,具有节律性、对称性、极性及缩复作用等特点。无论何种原因使上述特点发生改变。如失去节律性、极性倒置、收缩过弱或过强,均称为子宫收缩力异常,简称产力异常(abnormaluterineaction)。产力异常包括:子宫收缩乏力(uterineinertia)及子宫收缩过强(uterineovercontraction)两种。每种又有协调性及不协调性之分。
产力包括子宫肌、腹肌、隔肌及提肛肌的收缩力,其中主要是子宫收缩力。产力异常多指子宫收缩乏力、子宫收缩不协调、子宫收缩过强和痉挛性收缩。其中以子宫收缩乏力最多见。产力异常系多种原因促成,须辨明原因,方能处理得当。原发性宫缩乏力,原发性宫缩乏力指产程开始即表现子宫收缩乏力。
一,子宫收缩乏力
【原因】
1.头盆不称或胎位异常胎儿先露部下降受阻,不能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因而不能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导致继发性子宫收缩乏力。
2.子宫因素子宫发育不良、子宫畸形(如双角子宫等)、子宫壁过度膨胀(如双胎、巨大胎儿、羊水过多等)、经产妇(multipara)子宫肌纤维变性或子宫肌瘤等,均能引起子宫收缩乏力。
3.精神因素初产妇(primipara)[尤其是35岁以上高龄初产妇(elderlyprimipara)],精神过度紧张使大脑皮层功能紊乱,睡眠少,临产后进食少以及过多地消耗体力,均可导致子宫收缩乏力。
4.内分泌失调临产后,产妇体内雌激素、催产素、前列腺素、乙酰胆碱等分泌不足,孕激素下降缓慢,子宫对乙酰胆碱的敏感性降低等,均可影响子宫肌兴奋阈,致使子宫收缩乏力。
5.其他临产后不适当地使用大剂量镇静剂与镇痛剂,如吗啡、氯丙嗪、度冷丁、巴比妥等,可以使子宫收缩受到抑制。
【临床表现及诊断】
1.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低张性子宫收缩乏力)子宫收缩具有正常的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但收缩力弱,宫腔压力低(<2.0kPa),持续时间短,间歇期长且不规律,宫缩<2次/10分钟。当子宫收缩达极期时,子宫体不隆起和变硬,用手指压宫底部肌壁仍可出现凹陷,产程延长或停滞。由于宫腔内张力低,对胎儿影响不大。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高张性子宫收缩乏力)子宫收缩的极性倒置,宫缩不是起自两侧子宫角部,宫缩的兴奋点来自子宫的一处或多处,节律不协调。宫缩时宫底部不强,而是中段或下段强,宫缩间歇期子宫壁不能完全松弛,表现为子宫收缩不协调,这种宫缩不能使宫口扩张,不能使胎先露部下降,属无效宫缩。产妇自觉下腹部持续疼痛、拒按,烦躁不安,脱水、电解质紊乱,肠胀气,尿潴留;胎儿-胎盘循环障碍,可出现胎儿宫内窘迫。检查:下腹部有压痛,胎位触不清,胎心不规律,宫口扩张缓慢或不扩张,胎先露部下降延缓或停滞,产程延长。
【对母儿影响】
(1)对产妇的影响:①全身衰竭,产后出血及感染;②先露部压迫产道软组织如历时过久,可导致组织坏死,形成膀胱或直肠阴道瘘。
【处理】
(1)第一产程
1)一般处理:消除精神紧张,多休息,鼓励多进食。不能进食者可经静脉补充营养,给邓10%葡萄糖液500~1000ml内加维生素C2g。伴有酸中毒时应补充5%碳酸氢钠。低钾血症时应给予氯化钾缓慢静脉滴注。产妇过度疲劳,可给予安定10mg缓慢静脉注射或度冷丁100mg肌肉注射,经过一段时间,可以使子宫收缩力转强。对初产妇宫颈开大不足3cm、胎膜未破者,应给予温肥皂水灌肠,促进肠蠕动,排除粪便及积气,刺激子宫收缩。自然排尿有困难者,先行诱导法,无效时应予导尿,因排空膀胱能增宽产道,且有促进子宫收缩的作用。
2)加强宫缩
①物理方法:宫颈扩张3cm或3cm以上、无头盆不称、胎头已衔接者,可行人工破膜。使胎头直接紧贴子宫下段及宫颈,引起反射性子宫收缩,加速产程进展。现有学者主张胎头未衔接者也可行人工破膜,认为破膜后可促进胎头下降入盆。破膜时必须检查有无脐带先露,破膜应在宫缩间歇期进行。破膜后术者的手指应停留在阴道内,经过1~2次宫缩待胎头入盆后,术者再将手指取出。Bishop提出用宫颈成熟度评分法估计加强宫缩措施的效果,若产妇得分在3分及3分以下,人工破膜均失败,应改用其他方法。4~6分的成功率约为50%,7~9分的成功率约为80%,9分以上均成功。
②地西洋(valium)静脉推注:地西洋能使宫颈平滑肌松弛,软化宫颈,促进宫颈扩张。适用于宫颈扩张缓慢及宫颈水肿时。常用剂量为10mg静脉推注,间隔2~6小时可重复应用,与催产素联合应用效果更佳。
③催产素(oxytocin)静脉滴注:适用于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胎心良好、胎位正常、头盆相称者。将催产素2.5U加入5%葡萄糖液500ml内,使每滴糖液含催产素0.33mU,从8滴/分即2.5mU/min开始,根据宫缩强弱进行调整,通常不超过10mU/min(30滴/分),维持宫缩时宫腔内压力达6.7~8.0kPa(50~60mmHg),宫缩间隔2~3分钟,持续40~60秒。对于不敏感者,可增加催产素剂量。
催产素静脉滴注过程中,应有专人观察宫缩、听胎心及测血压。若出现宫缩持续1分钟以上或听胎心率有变化,应立即停止滴注。催产素在母体血中的半衰期为2~3分钟,停药后能迅速好转,必要时可加用镇静剂以抑制其作用,若发现血压升高,应减慢滴注速度。由于催产素有抗利尿作用,水的重吸收增加,可出现尿少,需警惕水中毒的发生。
(2)第二产程:第二产程若无头盆不称,出现子宫收缩乏力时,也应加强子宫收缩,给予催产素静脉滴注促进产程进展。若胎头双顶径已通过坐骨棘平面,等待自然分娩,或行会阴侧切,行胎头吸引术或产钳助产;若胎头尚未衔接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应行剖宫产术。
(3)第三产程:为预防产后出血,当胎儿前肩露于阴道口时,可给予麦角新碱0.2mg静脉推注,并同时给予催产素10~20U静脉滴注,使子宫收缩增强,促使胎盘剥离与娩出及子宫血窦关闭。若产程长、破膜时间长,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处理原则是调节子宫收缩,恢复子宫收缩极性。给予强镇静剂度冷丁100mg或吗啡10~15mg肌注,使产妇充分休息,醒后多能恢复为协调性子宫收缩。在子宫收缩恢复为协调性之前,严禁应用催产素。若经上述处理,不协调性宫缩未能得到纠正,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或伴有头盆不称,均应行剖宫产术。若不协调性子宫收缩已被控制,但子宫收缩仍弱时,则可采用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时加强子宫收缩的方法。
(2)对胎儿的影响:①手术产的机会增加,胎儿受损的机会也因而增加,如颅内出血及骨折等;②胎膜早破,可发生脐带脱垂或感染;③胎儿在产道内受压迫过久或因并发脐带脱垂等,易发生窒息,甚至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