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6日,万安县罗某因尿频、尿急到当地某医院就诊,被诊断为膀胱结石。 1月10日,医院对罗某实施“膀胱切开取石术”,但切开膀胱后却未见结石。罗某事后请吉安市医学会作医疗事故鉴定。经鉴定,医生错将罗某膀胱区的阴茎影误为结石影,以至错开一刀,医院对此事负有完全责任。白挨一刀的罗某将医院告上了法庭。日前,万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医院被判赔偿罗某医疗费、误工费和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