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所有的恶性肿瘤都可能发生骨转移,尸解证实其发生率为50%,其中前列腺癌、乳腺癌、肺癌的骨转移率可高达85%,严重影响到病人的生活质量。 治疗原理: 用于治疗骨转移癌的药物都有趋骨性,且由于骨肿瘤病灶部位成骨细胞的修复作用极其活跃,所浓聚放射性药物的辐射作用于肿瘤细胞极其周围组织,从而达到抑制骨转移瘤的发展,减轻骨疼痛甚至破坏消除骨骼转移灶的目的。 适应症: 1.已确诊的骨转移癌患者,骨显像显示转移灶为热区。 2.骨转移癌所致的剧烈骨痛,化疗和放疗无效者。 3.WBC≥3.5×109/L,血小板≥90×109/L。 禁忌症和慎用者: 进行过细胞毒素治疗的患者。 化疗和放疗后出现严重骨髓功能障碍者。 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 骨显像示病灶为溶骨性“冷区”者。 脊柱破坏伴病理性骨折或瘫痪患者慎用。 已经历多次放疗/化疗效差的病人亦慎用。当然这类病人如有病情需要,有必要由医师和家属酌情而定。 治疗效果: 止痛有效率可达90%以上,骨转移灶缩小或消失率可达30%以上。 放射性核素治疗骨转移癌具有以下优点:治疗方法简便、止痛效果好、对骨转移病灶有消除和缩小的作用、无严重骨髓抑制作用。 专科门诊时间:每周三上午8:00~11:30专科咨询电话:65115006转3096或3091 上海市肺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