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疾病百科> 憩室病

结肠憩室病 手术指征

2016-03-03 全球医院网 A +

目前认为需要手术处理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无并发症憩室病患者:另一类则为憩室病引起各种并发症,综合起来,对具有下列情况者应予手术治疗:

①急性憩室炎初次发作对内科治疗无反应者;

②急性复发性憩室炎,即使第一次发作时经内科治疗获满意效果,但当复发时应考虑作选择性切除术;

③<50岁曾有一次急性憩室炎发作并经内科治疗获得成功的病例,应行选择性手术以免以后急症手术;

④由于免疫缺陷的病员发生憩室炎时无法激起足够的炎性反应,因此是一致命的疾病,发生穿孔、破裂入游离腹腔者极常见,为此对以往有一次急性憩室炎发作的病员当需要进行长期免疫抑制治疗前,应先作选择性切除手术解除憩室炎复发以致发生各种并发症的危险;

⑤急性憩室炎并发脓肿或蜂窝组织炎者;

⑥急性憩室炎伴弥漫性腹膜炎者;

⑦急性憩室炎并发瘘管形成者;

⑧急性憩室炎并发结肠梗阻者。

在上述手术指征中,尤其在无并发症的病例需特别注意勿将肠激惹综合征合并结肠憩室病的患者误当作憩室炎患者进行手术。据Morson报道约有1/3为憩室炎作选择性手术的标本中无炎症的病理证据。因此在没有客观炎症征象如发热或白细胞增高者,肠激惹综合征并发结肠憩室病宜作功能性结肠疾病处理,不应列为进行不必要的切除手术的对象。

(责任编辑:jb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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