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领导查房,说玻璃体混浊不能作为诊断名称,经常看到下级医生在门诊病历上使用该名诊断
翻了下教材:由于固体成分集聚,或与血液及其他有形成分侵入,使玻璃体内出现不透明体,称为玻璃体混浊,玻璃体混浊不是一种独立的疾病。
根据眼科全书的介绍,好像不应该给出玻璃体混浊的诊断,这是一个很大范畴。
老年玻璃体变性、玻璃体后脱离、淀粉样变性、星状变性、(闪光性)玻璃体液化等等
玻璃体混浊是一个体征
这个诊断不能下吗?上级医生可没说过
在门诊时,看到这样的患者也都下的玻璃体浑浊,真没太注意着问题
到底这算是诊断么?
玻璃体积血算不算诊断?
在门诊经常会有自述飞蚊症的患者来求诊,如果仅仅是玻璃体液化而引发的不适,我会告诉患者,玻璃体混浊是一个症状而不是一个病名。由于这种现象经常被患者误解,从而乱用药,多花钱,遇见此类患者应当多加解释才好,个人经验拿新鲜鸡蛋清和老鸡蛋清做对比,告知患者,常能取得他们的理解,也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毕竟诊断最终是要为患者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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