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酚(煤酚)中毒 甲酚属高毒类,可经消化道和皮肤吸收。常见中毒原因为误服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皮肤污染。急性毒作用与苯酚相似。成人口服致死量约10g,但有内服来苏儿3g致死者。 临床表现: 皮肤、胃肠道或呼吸道黏膜刺激和腐蚀症状,肌肉无力,中枢神经抑制症状,肺水肿,呼吸衰竭,昏迷,肝、肾功能障碍等。该品的腐蚀和刺激作用较强,皮肤接触可致灼伤和皮炎,个别人对甲酚有过敏反应。 急诊处理: 对症疗法:注意防治肺水肿,保护心肌,防治肝、肾功能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