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xwssq发表于2008-9-1617:30
脑外伤的现场急救和急诊室处理文/星空
急诊室工作中,脑外伤急症占有相当比例。予以其正确、及时的处理可减少患者痛苦并使之转危为安,进而为下一步抢救创造条件,反之则有可能延误病情甚至危及生命。故临床医师应掌握脑外伤急症处理的基本原则和技能,在临床抢救工作中做到心中有数。
1现场急救
目的:①为原发性脑损伤提供恢复条件;②避免继发性脑损伤。
1.1患者生命体征相对平稳进行伤口和全身对症处理及伤员转运。
1.1.1伤口局部处理①伤口止血,采用加压包扎、缝合,后者止血更为可靠;②允许不清创,待转诊由上级医疗单位重新处理;③异物、血块、骨片不能轻易移除,以免引起大出血;④开放性脑损伤脑组织外露,应予以保护;⑤耳鼻脑脊液漏时不能予以塞堵。
1.1.2全身对症处理①抗癫痫;②开放性脑损伤应早期应用抗菌素及TAT;③有明显颅高压症状时先行脱水;④给予吸氧、输液等一般支持治疗;⑤严禁使用麻醉镇痛剂如杜冷丁;⑥应用激素。
1.1.3转运①允许转运的条件:呼吸道通畅,血压、脉搏、呼吸正常。②濒危伤员,有休克、病理性呼吸等情形不宜转诊,应就地抢救直到伤情相对稳定方可转运。③转运时应做好记录,包括受伤时间、意识与瞳孔以及生命体征的变化、伤口处理情况及采取过的其他治疗措施等。④途中应继续给予相应治疗。
1.2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原则是就地抢救(从事故现场移出伤员至能有效开展抢救工作的地点不包括在内):①保持呼吸道通畅;②抗休克;③伤口及全身的对症处理同生命体征相对平稳病人的处理。
需强调指出,生命体征不平稳临床上更多见于复合外伤,应仔细了解有无胸、腹外伤及骨折。
2急诊室处理
了解病史后,进行①简明扼要的全身检查及神经系统检查;②必要的辅助检查,如X线平片、CT等。应根据以上检查结果及患者的意识状况,决定下一步治疗方案。
2.1一般对症处理头皮创口清创止血、应用抗菌素及TAT等。
2.2疑有复合外伤请相关科室会诊协助处理。
2.3生命体征不平稳就地抢救,疏通呼吸道,抗休克并行其他对症处理。不能轻易搬动病人做检查。
2.4经初步处理伤情危重待生命体征相对稳定后应即住院进一步抢救。
2.5病人伤情稳定可急诊室留观治疗,即使病人不愿留观要求回家,亦应向其交待注意意识瞳孔变化必要时即刻复诊。
2.6有意识障碍以及频繁恶心呕吐、烦躁不安、抽搐强烈提示颅内有病变,不能放病人回家,原则上应收住院治疗。
3脑外科急症处理的相关问题
3.1意识与瞳孔的改变为脑外科急症抢救最重要的基本概念,也是脑外科病人最重要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应予以高度重视。①不能因病人意识暂时清醒而忽略了可能存在的颅内病变,甚至轻易打发其离院。一旦不幸出现延迟发生的颅内出血而病人又已回家,有可能贻误抢救并引发医患纠纷。②由清醒转烦躁常为颅内出血的信号应予警惕。③意识进行性恶化强烈提示颅内存在病变,而一侧瞳孔扩大伴意识障碍更是小脑幕切迹疝的典型临床表现,应立即着手抢救。④一侧瞳孔散大原因很多,只有与意识障碍同时出现判断脑疝方有意义。⑤了解患者能否正确描述受伤经过,是判断病人有无逆行性遗忘,进而判断其有无原发性脑损伤的重要依据。⑥应仔细甄别癔症、心肌梗死、糖尿病、尿毒症、肝病、中毒等非外伤性昏迷病变。
3.2脑挫裂伤与颅内血肿的区别前者一般行对症处理及脱水治疗,后者常需手术。区别要点为:①进行性颅内压增高的症状体征,如头痛、呕吐等;②意识障碍进行性加重,尤其是清醒病人意识转为朦胧、烦躁、昏迷者;③一侧瞳孔扩大合并意识改变,出现脑疝;④头颅X线平片示骨折线,尤其是骨折线跨过硬脑膜中动脉沟、静脉窦时;⑤早期出现柯兴氏反应。
以上各点提示颅内血肿可能,特别是各点同时存在时。对甘露醇试验治疗,颅内血肿时脱水效果差,维持时间短。而腰穿在颅高压时有诱发脑疝之虞,故应列为禁忌,待病情稳定方可谨慎行之。
3.3甘露醇的使用原则颅内血肿时应用甘露醇可导致:①加速出血;②延误诊断;③缩小脑组织代偿空间,一旦出现脑疝时再用甘露醇无效。因此,甘露醇不能滥用,尤其是诊断不明时不能作为常规用药。
下列情形可以使用甘露醇:①明确诊断为脑挫裂伤;②病人转运;③出现脑疝;④虽未明确诊断,但有明确诊断的条件如行CT检查等,可先应用甘露醇保证检查安全;⑤已决定手术的病人;⑥估计出血已停止的颅内血肿患者行保守治疗,在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的前提下可以使用甘露醇。另外,对血管源性脑水肿,因血脑屏障广泛破坏,使用甘露醇效果差,如甘露醇渗透逸至病变区甚至加重脑水肿,故应慎用或小剂量配合速尿及激素使用。
下列情形不宜用甘露醇:①严重内环境紊乱,如休克;②严重肾功能障碍,血尿;③血脑屏障已广泛破坏;④诊断不明。
3.4镇静剂的使用原则脑外伤病人常有癫痫发作,增加机体尤其是脑组织氧耗,加重原有脑损害甚至因屏气危及患者生命,故常需应用镇静抗痉剂。但对于诊断不明、处于观察期的脑外伤病人原则上不应给予镇静剂,因其混淆病情,使临床难以观察意识变化,有可能延误诊断和抢救。下列情形应给予镇静剂:①诊断明确;②出现癫痫发作;③虽诊断不明,但具备明确诊断的条件设备如CT等,为便于进行检查,可先行使用镇静剂;④拟手术探查者进行术前处理。
3.5与其他疾病的鉴别应强调病史的采集与生命体征的检查。如心肌梗死发病时跌倒摔伤头部,伴意识障碍,误以为脑外伤收治导致误诊及延误治疗;喷洒农药时中毒跌倒,亦可误诊为脑外伤。尤其需注意脑外伤病人如存在难以纠正的休克,除濒死者外,一般均有复合外伤,应仔细检查胸、腹有无脏器损伤出血以及骨盆、四肢有无骨折,避免漏、误诊致贻误病情抢救。
3.6复合外伤处理顺序对生命体征干扰大的损伤应先行处理。如诊断为脾破裂合并硬膜外血肿,应先处理脾破裂,再处理脑部情况(有条件的医院则可同时处理)。因脾破裂失血直接导致循环衰竭危及生命,而硬膜外血肿即使有小脑幕切迹疝仍有一发展过程。事实上生命体征常指血压、脉搏、呼吸,并未将一侧瞳孔散大列入。不能只看局部不看全身,只考虑专科情况而忽略其他,在病人生命体征不稳时,除非必须(如从事故现场将患者移至能有效开展抢救工作的地点),切忌随意搬动病人做各项操作检查,必须时亦应尽可能根据病情,同时采取疏通呼吸道、扩容等措施。伤情不明时,重要的原则是先行抗休克治疗。
阿魏发表于2008-9-1723:58
处理得法可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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