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牙体缺损的修复
一、牙体缺损的病因
1.龋病:牙体硬组织脱矿,变色、软化、缺损形成龋洞。
2.牙外伤:各种情况的牙折
3.磨损:包括正常和非正常的磨耗及磨牙症和楔状缺损
4.酸蚀症:长期接触酸的人员的一种职业病,多发生在前牙唇面;有些长期反胃酸的胃病患者的牙齿舌腭面也存在酸蚀情况。酸蚀症表现为牙面呈黄褐色或灰色大脱矿斑块质软易碎,形成实质性缺损。
5.牙发育异常:
二、牙体缺损的影响
1.对牙体牙髓的影响:达牙本质层后会出现各种刺激症状,发生牙髓炎症、变性、甚至坏死,严重者可引起根尖周组织病变。
2.对牙周组织的影响:
邻面缺损→塞牙→局部牙龈及牙周组织炎症
→龋损→牙齿倾斜移位→咬合紊乱
牙合面大面积缺损→对颌牙伸长→牙合创伤
颊舌面大面积缺损→轴面凸度破坏→牙龈损伤
3.对咀嚼功能的影响:后牙缺损较大较多可直接影响咀嚼功能。发育期还可妨碍颌面部的正常发育。
4.对美观发音的影响:前牙
三、牙体缺损的治疗方法
1.充填法:适用于缺损不大,有良好固位形的情况,给予备洞充填。
2.修复体法:适用于
(1)充填治疗不能维持牙体正常解剖形态和生理功能者;
(2)残根残冠者;
(3)邻接关系难以恢复者;
(4)牙合面形态需要恢复者;
(5)各种牙折
3.充填修复联合法:
(1)死髓牙大面积缺损;
(2)各种缺损充填后有牙体折断、劈裂或充填体脱落隐患者等等。
四、牙体缺损修复的种类
(一)嵌体(inlay):是一种嵌入牙体内部以恢复牙体解剖外形和生理功能的修复体。
(1)单面嵌体、双面嵌体、多面嵌体;
(2)近中-牙合嵌体、远中-牙合嵌体、近中-牙合-远中嵌体、颊-牙合嵌体、舌-牙合嵌体;
(3)高嵌体、钉嵌体、嵌体冠;
(4)金属嵌体、瓷嵌体、复合树脂嵌体等。
2、适应症:
(1)各种涉及牙尖、切角、牙合边缘嵴、牙合面,需咬合重建,不能用一般材料充填者。
(2)需恢复邻接点者。
(3)固定桥的基牙已有龋洞或要放置冠内附着体,可做固定桥固位体。
3、禁忌症:
(1)年轻恒牙和乳牙。
(2)牙合面缺损范围小而表浅,前牙邻唇面缺损未涉及切角者。
(3)缺损范围大,残留牙体组织抗力固位差者。
(二)铸造金属全冠:牙科合金以铸造法完成的,覆盖整个牙冠表面的修复体。
1、分类:根据合金种类的不同分为贵金属全冠和非贵金属全冠。
2、适应症:
(1)后牙严重的牙体缺损,充填或嵌体修复抗力形、固位形差者;
(2)后牙存在低牙合、邻接不良、牙冠短小、错位牙改形、牙冠折断或半切术后需要以修复体恢复解剖外形、咬合、邻接点及排列关系者。
(3)固定义齿的固位体。
(4)可摘局部义齿的基牙的缺损需保护、改形者。
(5)患龋率高或牙本质过敏严重伴牙体缺损,或银汞合金充填后与对颌牙、邻牙有异种金属者。
(6)死髓牙经完善的治疗后预防牙体折裂。
2、禁忌症:
无足够抗力形、固位形者。
(三)烤瓷熔附金属全冠:(porcelain-fused-toCmetalcrown,PFM)
1、分类:根据金属基底所用合金种类的不同分为贵金属全冠和非贵金属烤瓷熔附金属全冠。
2、适应症:
(1)牙齿颜色形态异常,不宜用其他方法修复或要求永久修复者;
(2)龋洞或牙体缺损较大,无法充填治疗者;
(3)前牙错位扭转不宜或不能或不愿作正畸治疗者;
(4)需作烤瓷桥固位体的基牙。
2、禁忌症:
(1)年轻恒牙;
(2)牙体过小无法取得足够的抗力形、固位形者;
(3)严重深覆牙合、咬合紧,未矫正无法取得足够间隙者;
(4)夜磨牙者。
(四)瓷全冠:
1、分类:根据制作工艺不同分为铸瓷冠和烤瓷冠(铂金箔、铝瓷、直接堆瓷)及CAD/CAM瓷全冠。
2、适应症与禁忌症:同烤瓷熔附金属全冠。
(五)塑料暂时冠:
(六)桩冠:利用金属冠桩插入根管内以获得固位的一种冠修复体。
1、适应症:
(1)牙冠大部分缺损无法充填治疗或做全冠修复固位不良者。
(2)牙冠缺损至龈下,牙周健康,牙根有足够的长度,经切龈术后能暴露出缺损面者。
(3)前牙错位、扭转,没有条件做正畸治疗者。
(4)前牙冠折至龈下或牙槽嵴以下,经牙龈或牙槽突切除术后,牙根有足够的长度和牙槽骨支持者。
(5)牙冠短小的变色牙畸形牙不能做全冠修复者。
(6)作固定义齿的固位体。
2、禁忌症:
(1)18岁以下的青少年;
(2)有明显尖周感染和临床症状,未能有效控制,瘘管口未闭合,且有分泌物者;
(3)严重的根尖吸收,牙槽骨吸收超过根长的1/3以上,或根管弯曲细小者;
(4)根管壁已侧穿且伴有根骨吸收和根管内感染者;
(5)牙槽骨以下的斜行根折伴断牙牙根松动者;
(6)原有桩冠折断又无法取出或取出后根管壁过薄者;
(7)深覆牙合、咬合紧、牙根长度不足者。
(七)3/4冠;覆盖牙冠舌腭面、邻面、前牙切端或后牙牙合面的冠修复体。由合金铸造而成,唇面基本不暴露金属,强度高、耐磨损,但边缘线较长,易发生继发龋。目前较少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