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纵隔恶性肿瘤的放射治疗
放射治疗分单纯放射治疗和与手术综合的放疗。单纯放疗又根据肿瘤的情况分为试探性放疗、姑息性、根治性放疗。
1、单纯放疗
(1)试探性放疗
试探性放疗主要用于经临床仔细检查未能取得病理证实的病人或上腔压迫综合征患者,压迫症状明显的急症减状性放疗。但试探性放疗仅对放射线极敏感的肿瘤有价值,对放射线不敏感的肿瘤价值不大,甚至会使以后诊断和治疗造成混乱,故不应轻易使用试探性放疗。一般常用于位于前中纵隔的巨大肿瘤,压迫症状明显又不宜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其目的在于鉴别肿块对放射线的敏感性,从而作出推测性临床诊断,可以决定下一步治疗方案。放疗方法可采用前后野或单前野,给予肿瘤吸收剂量总剂量每1周~2周l0Gy~20Gy,应强调至少每周胸透1次~2次,观察肿块退缩情况。
(2)姑息性放疗
主要用于晚期病人,目的是解除病人痛苦,缓解压迫征。一般采用前野或前后二野对穿,给予肿瘤吸收剂量总剂量每2周~4周20Gy~40Gy。
(3)根治性放疗
主要用于淋巴肉瘤和不宜手术的胸腺瘤和纵隔生殖细胞肿瘤等。一般多采用多野等中心照射,通过X光定位片或根据CT扫描图,画出靶区范围,通过计算机作治疗计划,要求靶区剂量分布均匀,重要器官受量尽量小,至少限于常规耐受量以下,总剂量根据不同病理类型和放疗敏感性而定,给予肿瘤吸收剂量45Gy~60Gy每4.5周~6周。至少每两周胸透一次,根据肿瘤退缩情况,及时缩野。
2、与手术综合的放射治疗:
放射与手术综合治疗分术前、术中和术后放疗。
(1)术前放疗
在纵隔肿瘤中不常用,有时用于临床诊断为非淋巴系肿瘤,估计单纯手术困难的病人,采用前后野,给予肿瘤吸收剂量每3周~4周30Gy~40Gy,或采用多野技术,设野时要注意避免在手术切口部位给予太高的剂量,放疗后2周~4周进行手术。
(2)术中放疗
术中放射治疗(IORT)作为肿瘤放射治疗技术的一个分支,在放射肿瘤学领域里占具一席之地,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经手术切除或暴露肿瘤,在手术中,直视下放置限光筒,准确地直接照射肿瘤、瘤床、残存淋巴引流区,单次大剂量照射,满意的避免和减少肿瘤附近重要器官和组织的照射,保护正常组织,提高局部控制率,延长生命。
纵隔肿瘤很少发生转移,适宜行术中放射治疗,特别是当肿瘤侵犯相邻结构而外科无法切除时,在9例纵隔肿瘤中,2例已生存5年以上,其剂量在30Gy至40Gy。随肿瘤的体积增大而增加剂量似乎是适宜的,但要对食管防护,“术中放射治疗”40Gy或50Gy就可以引起食管狭窄。美国学者Hilaris对Ⅲ期小细胞肺癌行术中放射治疗或术中分别植入192Ir或125I配合外照射其疗效有明显的提高,可测定肿瘤体积缩小一半的占21%;有76%患者瘤块完全消失。选择适宜的电子线能量与单次剂量,以20Gy至25Gy为安全。“术中放射治疗”与外照射联合,既发挥术中放射治疗直接照射肿瘤行直接打击的特点,又保留外照射分次照射的较好肿瘤生物效应的长处,可减少并发症与提高疗效。另外术中暴露肿瘤,由供血动脉注入加温增敏剂以增敏肿瘤降低IORT剂量或术中组织间插植近距离照射代替术中放射治疗,它可多次重复治疗,简单、经济可达同等疗效。
(3)术后放疗
常用于浸润型胸腺瘤术后和其它纵隔肿瘤因术前估计不足,术后肿瘤有残存(术中已有金属夹标记),一般手术后2周~4周给予局部放疗,剂量根据不同病理类型给予肿瘤吸收剂量45Gy~60Gy每4.5周~6周。
(责任编辑:来慧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