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AOPP)是内科常见急症之临床体会综述如下。
1 解毒剂应用时机[1]
近来主张解毒剂应早期使用,越早越好,且应在洗胃之
2 阻止毒物吸收
皮肤接触农药者首先应彻底清洗全身皮肤,除去衣物,以阻止毒物从皮肤吸收。对口服农药者,应注意插胃管彻底清胃,按摩胃区,避免出现洗胃盲区。对于血胆碱酯酶(chE)活性上升后再次下降者更应重复洗胃。估计肠内残留农药较多而插管失败者,应及时手术切开洗胃。洗胃是救治成功的关键,临床医生切勿轻视。至于洗胃后的导泻是无效的,因为对AOPP病人的救治要求及早达到阿托品化,而达到阿托品化以后则不会出现腹泻。临床医生千万不能有洗胃不彻底不要紧,导泻可以弥补不足的想法。
3 解磷注射液的应用[3]
解磷注射液是由军事医学科学院研制,北京四环制药厂生产的复方解毒剂。每支含有盐酸苯那辛3mg、硫酸阿托品3mg、氯磷定400mg。有较强的中枢和外周抗胆碱作用和胆碱酯酶重活化作用,可以肌注,使用方便,特别适合作首剂解毒剂。临床使用近10年取得了较好的疗效,具有如下优点:使用方便,易达到阿托品化。阿托品使用总量减少,则出现阿托品中毒者也减少。可使呼吸衰竭发生率下降从而死亡率下降。使用方法:根据中毒程度选用首次用量,轻度中毒1/2~1支;中度中毒1~2支,同时加用氯磷定600mg;重度中毒2~3支,同时加用氯磷定600~1200mg。必要时半小时后可酌情减量重复给药,以后应单独用氯磷定和阿托品。
4 复能剂的使用
复能剂使用原则[3]:早期、足量、酌情重复用药及合用阿托品[4]。临床常用的有解磷定(PAM-1)、氯磷定(PAM-Cl)、双复磷(DMO4),临床上传统治疗多选用解磷定而较少选用氯磷定,教科书也常以解磷定为示例解释用药方法。事实上解磷定水溶性低,副作用大,疗效均次于氯磷定、双复磷。DMO4副作用明显,可有咽、四肢及全身发麻与灼热、恶心呕吐、颜面潮红,室性过早搏动、房室传导阻滞、中毒性肝炎等,故应慎用,临床推荐者仍为氯磷定。
氯磷定一般采用肌注给药,2~4小时可重复一次,常用剂量:轻度中毒0.5;中度0.5~1.0;重度0.5~1.0。首剂:轻0.5;中0.5~1.0;重1.0~1.5。血药浓度>4ng/ml才有效,最好能达到6~7ng/ml。传统治疗方法用量偏小。肟类化合物通过肾脏排出较快,半衰期只有1~1.5小时,硫胺(B1)能抑制解磷定、氯磷定从肾小管排出,可延长半衰期而增加血药浓度,可作辅助治疗[5]。
依据有机磷中毒对重活化剂治疗的敏感程度可分为高效:对硫磷、内吸磷、1240、甲拌磷、苏化203和特普。中敏:敌百虫、敌敌畏。低敏:乐果、八甲磷、马拉硫磷。不敏感:二嗪农、谷硫磷。高效药救治以酶复活为主,中低敏者以阿托品和复能剂合用,不敏者不用,单用阿托品[4]。